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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发生在1996年。

他不高,但很壮,虎虎地,颇为威猛的样子,向来不惹事,却被惹上身。他把我叫到角落,说要借5块钱,妈呀,他咋知道我正好有5块钱呢,两周的生活费。

借。还是不借。他开始威逼利诱起来。看到他那个样。想着,不烦了,借给他吧。然后他兴高采烈地走了。望着他的背影,我觉得,这钱悬了。十有八九肉包子打狗。

快毕业的时候吧,他来找我,给了我2块钱。说剩下的再说。我想了想。还说个毛。这都毕业了。爱咋滴咋滴吧!反正,缺了几块,也没啥影响。结果,就到了现在。

现在,听说他回到了县城,还进入了城市管理还是交警的队伍。我猜了猜,不知道他是否还记得30年前的那一幕。十有八九,他忘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