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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改革目标,2025年8月28日,苏州大学发文成立律师学院。2026年1月31日,苏州大学律师学院成立仪式暨实践导向法治人才培养机制改革研讨会,在苏州大学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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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成立律师学院,是苏州大学主动对接长三角法治建设与相关产业发展需求的重要举措,也是苏州大学探索实践性法治人才的重要改革。苏州大学律师学院作为大学新型产业学院,以“专业、开放、赋能、共生”为原则,围绕“招聘一批法律实务师资、研发一批法律实务课程、建设一批法律实务中心、形成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进行建设,目前已经取得了初步建设成效。
本文来源|苏州大学法学院(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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