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合江县印发《促进合江县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措施(试行)》最新版,一大波购房优惠政策正式落地,从购房补贴到房企支持,全方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政策有效期

1月1日至12月31日

具体措施如下

PART.01

购房消费支持

认房不认贷

在本县范围内新购买住房,购房人在本县无住房的,认定为首套房。支持商业银行按认定的住房套数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取消首套住房和第二套住房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以旧换新"给补贴

政策实施期间,出售本县自有商品住房并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含江北组团)重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凭新房《契税完税证明》一次性给予契税总额30%的消费券。

公积金可代际互助

支持缴存人购房时申请使用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

这些人买房有补贴

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含江北组团)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下人员可按标准享受购房补贴:

高端人才类

  •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国家级劳动模范:1000元/m²,单套房源补贴总额不超过10万元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特级教师、首席技师、四川工匠、省级劳动模范、副高级职称:500元/m²,单套房源补贴总额不超过5万元

特殊群体类

  • 现役军人、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遗属、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家属、符合国家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且户籍在合江县的家庭:200元/m²,单套房源总额不超过2万元

推行"房票"安置

鼓励在集体土地拆迁、国有土地房屋征收、重要地灾隐患点避险搬迁、城中村改造、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城市更新中,通过发放"房票"的方式实施安置。

江北组团购房入学保障

凡在江北组团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含政策出台前已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政策实施期间新购买商品住房),凭《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可按县城区现行招生办法第一类报名就读,解决子女入学问题。

PART.02

助力房企发展

支持"白名单"项目融资

建立房地产项目"白名单"动态推送制度,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税收优惠延期

对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配套费可分期缴纳

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可先缴纳50%的配套费,余下部分在申请办理首次《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缴清。

盘活存量车位

对已竣工验收备案且符合交付使用条件2年的未售产权车位,公示30日后优先满足本小区业主需求,仍有剩余的可销售给非本小区业主。

外销有奖补

单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在政策实施年度向合江县外购房人累计销售新建商品住房面积达到1万㎡以上,给予房地产开发企业奖补资金20万元;达到2万㎡以上,给予奖补资金50万元。

支持盘活存量商品房

支持国企以合理价格试点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配售配租保障性住房和养老、托育等公共服务用房。

PART.03

优化营商环境

土地出让分期缴款

新出让的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50%出让价款;余款可分期缴纳,缴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分期缴款时不支付利息。

提高板占比

住宅建筑每户不封闭阳台结构底板投影面积之和占该户房屋套内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的,其计容建筑面积可按结构底板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分栋分期验收

探索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分栋分期、联合验收"工作机制,积极推行"交房即交证",确保购房人在接房时即可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PART.04

上述措施按照

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

原则执行

购房人需在网签备案

90日内提出补贴申请

具体细则及申请流程

可咨询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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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合江融媒

责编:张前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