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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期间,道路安全不容任何侥幸。近日,阿克苏市公安交警在吐和高速查处一起性质恶劣的交通违法案件,驾驶人沙某因 第三次无证驾驶 被查获,其逃避执法、漠视法律的行为,为所有交通参与者敲响了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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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8日凌晨,交警在吐和高速拦停一辆新NG***4号轿车,驾驶人沙某及车主均无法出示驾驶证,涉嫌无证驾驶。面对检查,沙某起初企图冒用他人身份蒙混过关,后在证据面前才承认违法,却谎称为“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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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经警方深入核查,沙某此前已在阿克苏市区两次因无证驾驶摩托车被查处,此次系其第三次实施同类违法行为,属明知故犯、屡教不改。

交警提醒

春运期间车流密集,路况复杂,无证驾驶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应急处置能力缺失,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害人害己。

  1. 驾车必持证:任何人在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前,严禁驾驶机动车上路。

  2. 车主须尽责: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务必履行监管责任, 切勿将车辆交由无证人员驾驶

  3. 守法莫侥幸:交通安全红线不可触碰,任何违法行为都难逃法律追究。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法规,共同维护春运平安有序的道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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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丨阿克苏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编 辑丨宋 玲

初 审丨谭 廷

二 审丨王 丹

签 发丨蔡 国 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