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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件就是典型的“洗房”套路,男方结了个婚又被离婚,自己家北京的一套房子没了,反欠女方400万,一切还都是合法的。
案件的核心就是男方为了挽回婚姻,公证了房产全部归女方,负债共担。结果,房子是送出去了,但没能挽回婚姻,女方随后起诉离婚收走房子,男方还欠女方400万,男方的实际损失预计超1000万。
该男方但凡认识一个律师或者公检法朋友,随便咨询两句也不至于是这个结局,可怜可悲。所以有些律师同行常言:尊重他人命运。
当然这个案件并非没有救济途径,周律师认为至少两点值得努力:
1、老房子的购房款如果男方父母实际出资了,就可以以老房子是共有房产,提起执行异议。
2、同时申请再审,着重证明男方父母对老房子存在共有产权,男子的单方的赠与行为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二是赠与行为客观上导致男方家庭经济贫困,显失公平,请求撤销赠与。
周律师箴言:做人还是要有一点底线,不能太缺德,因为冥冥之中,自有因果报应。
小编箴言:法律不能单方面只保护女性权利,否则将是对男性及其家属权利的严重践踏,不合理和法律条款和判决将严重影响家庭稳定和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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