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30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和儿童家庭厅联合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24财政年度日本各地儿童福利中心共收到约22.4万起虐童事件报告,这已是日本虐童事件报告数量连续第二年突破22万起大关,创下历史以来的持续高位纪录。这一数字背后,不是冰冷的统计数据堆砌,而是无数日本儿童遭受的身体摧残与精神创伤,是日本家庭、社会、制度层面长期积累的矛盾集中爆发,更是一面映照出当代工业化社会儿童保护困境的镜子。当一个以“严谨”“秩序”“高福利”为标签的发达国家,连续两年陷入虐童事件高发的泥潭,我们不得不深刻审视这一事件的前因后果,探寻其背后的深层逻辑,进而汲取足以警醒世界各国的经验与启示,让每一个孩子都能远离伤害,在阳光下健康成长。

要真正理解日本虐童事件连续两年超22万起的严重性,首先需要明确这一数据的统计口径与具体构成,避免因误解统计范围而弱化事件的本质危害。根据日本厚生劳动省的定义,虐童事件主要涵盖四大类型,分别是精神虐待、身体虐待、疏忽照顾和性虐待,这一界定与国际社会对虐童行为的普遍认知基本一致,但在统计细节上更注重“预警性报告”,即只要儿童福利中心收到疑似虐童的线索并予以受理,无论最终是否确诊为实质性虐童,都会纳入统计范围。从2024年的具体数据来看,精神虐待是最主要的虐童类型,约达13.3万起,占比接近六成,主要表现为父母对儿童进行辱骂、贬低、孤立、威胁,剥夺儿童的情感需求与人格尊严,这种隐性的虐待虽然不会留下明显的身体伤痕,却会对儿童的心理健康造成不可逆的长期伤害;身体虐待超过5.2万起,占比约23%,包括拳打脚踢、棍棒殴打、烫伤、冻伤等直接伤害儿童身体的行为,部分极端案例中甚至出现儿童被虐致死的悲剧,2023年神户市6岁男童穂坂修被母亲、叔叔和姑姑联手殴打致死的案件,便是身体虐待的典型代表;疏忽照顾事件超过3.5万起,占比约15.6%,主要体现为父母或监护人未尽到抚养义务,如不给儿童提供充足的食物、衣物和居住条件,放任儿童独自生活、无人看管,甚至遗弃儿童;性虐待事件约2520起,占比虽不足2%,但性质最为恶劣,对儿童的身心伤害也最为深远,多发生在亲属、熟人之间,隐蔽性极强,难以被及时发现。

从报告渠道来看,日本虐童事件的发现机制也呈现出明显的不均衡特征。数据显示,在2024年受理的22.4万起事件中,由警方报告的事件数量约占一半,这说明大量虐童事件是在警方处理其他案件时偶然发现,或因出现严重后果后被报警查处,主动发现的比例偏低;超过8%的事件由邻居和熟人报告,家人、亲属以及学校的报告比例也大致相同,这反映出日本社会中,邻里、学校等与儿童密切相关的群体,在儿童保护方面的参与度依然不足,很多人即使发现疑似虐童的迹象,也因“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或“家庭私事不应干涉”的传统观念,选择沉默;而由受害者本人报告的事件不足2%,这一方面是因为受虐儿童多为未成年人,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求助能力,尤其是低龄儿童,无法清晰表达自己遭受的伤害,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受虐儿童往往会受到施暴者的威胁、恐吓,担心求助后会遭受更严重的虐待,只能选择隐忍。截至2025年4月,日本全国共有240所儿童福利中心,负责虐童事件的受理、调查、干预和受虐儿童的临时监护工作,但面对每年超22万起的海量报告,这些福利中心显得力不从心,人力、物力的不足,导致很多事件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干预,进一步加剧了虐童问题的恶化。

回顾日本虐童事件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发现,虐童事件数量的持续攀升并非偶然,而是一个长期积累、逐步恶化的过程。日本的虐童问题最早可追溯至20世纪90年代,据国立社会保障·人口問題研究所的统计数据显示,1990年度日本儿童福利中心受理的虐童相谈对应件数仅为1101件,每万名0-18岁儿童对应的虐童事件仅0.4件;到2008年度,这一数字已攀升至42664件,每万名儿童对应19.4件,短短18年间,虐童事件数量增长了近40倍。2000年,日本出台《儿童虐待防止法》,并在后续两次修改该法及《儿童福利法》,试图通过制度完善遏制虐童问题的蔓延,2004年儿童福利法修改后,市町村被新增为虐童相谈、通告的窗口,进一步扩大了虐童事件的发现渠道,2008年度市町村受理的虐童相谈对应件数已达53020件,超过了儿童相谈所的受理数量。但这些举措并未从根本上扭转虐童事件攀升的趋势,尤其是近年来,随着日本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家庭模式的瓦解、育儿压力的加剧,虐童事件数量更是呈现出爆发式增长,从2020年的约18万起,逐步攀升至2023年的超22万起,2024年进一步增至22.4万起,连续两年维持在22万起以上的高位,成为日本社会无法回避的沉重伤疤。

日本虐童事件连续两年超22万起,绝非单一因素导致,而是家庭、社会、制度、文化四大层面深层矛盾相互交织、共同作用的结果,每一个层面的漏洞与缺陷,都为虐童行为的滋生提供了土壤,最终酿成了这一令人痛心的社会悲剧。其中,家庭作为儿童成长的首要环境,其结构的瓦解、功能的缺失,是虐童事件频发的最直接、最核心的原因,也是所有矛盾的起点。

日本家庭结构的最大变化,便是传统大家庭的解体与核心小家庭的普及,以及单亲家庭、贫困家庭比例的持续上升。在日本经济高速增长时期,三代同堂、四代同堂的大家庭是主流,祖辈、父辈共同承担育儿责任,不仅能为年轻父母提供人力、物力上的支持,还能在育儿观念上给予指导,有效缓解年轻父母的育儿压力,同时,大家庭的氛围也能对父母的行为形成一定的约束,减少虐童行为的发生。但随着日本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观念的转变,越来越多的年轻人离开家乡,前往大城市工作、生活,核心小家庭(父母+子女)成为主流,祖辈与父辈分离,传统的家庭互助育儿模式彻底瓦解。年轻父母不得不独自承担起所有的育儿责任,既要兼顾工作,又要照顾孩子的饮食起居、教育成长,长期处于高强度、高压力的状态下,身心俱疲。尤其是日本的职场文化以长时间加班、高强度工作著称,很多男性员工每天加班到深夜,甚至周末也要加班,几乎没有时间陪伴孩子、参与育儿,育儿责任大多落在女性身上,形成了“男主外、女主内”的固化分工模式。据相关调查显示,日本男性平均每天的育儿时间不足1小时,远低于女性的4-5小时,这种失衡的育儿分工,让女性承受了巨大的身心压力,很多女性在长期的劳累、孤独中,出现情绪失控、心理抑郁等问题,进而将负面情绪发泄到孩子身上,成为虐童行为的直接施暴者。数据显示,在日本的虐童事件中,57%的施暴者是亲生母亲,这一比例足以凸显日本女性育儿环境的恶化与心理压力的巨大。

单亲家庭的增多,进一步加剧了家庭育儿的困境,也提高了虐童事件的发生率。随着日本离婚率的持续上升、非婚生育比例的提高,单亲家庭的数量逐年增加,这些单亲家庭大多由母亲独自抚养孩子,面临着经济和精力的双重压力。一方面,单亲母亲大多需要独自承担家庭的所有开支,既要工作赚钱,又要照顾孩子,经济负担沉重,很多单亲母亲从事的是非正规就业,工资收入低、工作不稳定,甚至无法为孩子提供充足的食物、衣物和居住条件,只能在贫困线边缘挣扎;另一方面,单亲母亲缺乏家人的支持与陪伴,长期处于孤独、无助的状态,心理压力无法得到有效释放,容易出现情绪失衡,进而对孩子实施虐待或忽视。关西学院大学教授才村纯指出,非期待妊娠和20岁以下少女妊娠也是虐童增加的重要原因,这些年轻的单亲母亲自己还不够成熟,多数没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来源,根本无法承担起母亲的责任,对孩子的出生充满抵触情绪,进而将这种抵触转化为虐待行为。此外,很多单亲母亲会与他人同居,部分同居男友会对孩子实施虐待,2023年神户市的虐童致死案中,主谋便是孩子母亲的弟弟,其同居男友(本案中未涉及)也是施暴者的帮凶,这类案例在日本并不少见。

贫困家庭的增多,也是虐童事件频发的重要诱因。日本经济经历“失去的二十年”后,经济增长乏力,非正规就业劳动力数量激增,已达2000多万人,这些人工资收入低、工作不稳定,缺乏社会保障,很多家庭陷入贫困。据统计,寄养在日本儿童福利机构内的儿童,多数来自贫困家庭,其中53%遭受过虐待;一项针对日本虐童家庭的特征分析显示,接受调查的500多个虐童家庭中,19%属于生活保护对象,26%是“所得税”和“居民税”免除家庭,二者加起来接近半数,这些家庭长期处于贫困状态,生活压力巨大,父母在长期的贫困、焦虑中,容易出现心理扭曲,将生活的不满与压力发泄到孩子身上,实施虐待行为。同时,贫困家庭的父母大多受教育程度较低,缺乏科学的育儿观念和方法,往往将“棍棒底下出孝子”的错误观念奉为圭臬,认为打骂孩子是“管教孩子”的正常方式,忽视了孩子的人格尊严和身心感受,进而导致虐童行为的发生。此外,部分贫困家庭的父母存在酗酒、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在酒精、毒品的作用下,情绪失控,更容易对孩子实施暴力虐待。

除了家庭结构与育儿困境,父母的心理问题也是导致虐童事件发生的重要因素。在高强度的育儿压力、经济压力和社会压力下,很多日本父母出现了心理问题,如产后抑郁、焦虑症、抑郁症等,但由于日本社会对心理疾病的认知不足、偏见严重,很多父母不愿意承认自己有心理问题,也不愿意寻求专业的心理干预和治疗,导致心理问题逐渐恶化。尤其是产后抑郁,在日本女性中极为普遍,据相关调查显示,日本约有30%的女性在产后会出现不同程度的抑郁症状,但仅有少数人能获得专业的心理治疗。这些患有心理问题的父母,无法正确应对育儿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容易出现极端行为,对孩子实施虐待或忽视。此外,部分施暴父母自身也是童年受虐者,他们在童年时期遭受过父母的虐待,形成了“暴力循环”,长大后,将这种暴力行为传递给了自己的孩子,认为“虐待孩子是正常的”,这种扭曲的观念,让虐童行为得以代代相传。2023年神户市虐童致死案中,施暴者之一的孩子母亲,自身也长期遭受弟弟的暴力虐待,在长期的恐惧与压迫中,丧失了反抗能力,最终沦为虐待自己孩子的帮凶,这一案例便是“暴力循环”的典型体现。

家庭层面的困境是虐童事件频发的直接原因,而社会层面的诸多问题,则为虐童行为的滋生提供了土壤,成为虐童事件连续两年超22万起的重要推手。日本社会的结构性变化、育儿支持体系的不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的缺失,共同加剧了虐童问题的恶化,让无数儿童陷入了无人保护的困境。

日本社会的少子化与老龄化加剧,进一步瓦解了传统的社会支持网络,也让儿童保护面临更大的挑战。据日本最新人口统计数据显示,日本65岁以上人口已突破3000万人,而14岁以下儿童仅为1660万人,少子化、老龄化趋势日益明显。少子化导致儿童人口减少,社会对儿童的关注度相对下降,同时,少子化也让每个家庭的孩子数量减少,父母对孩子的期望过高,将所有的压力都寄托在孩子身上,一旦孩子无法达到自己的期望,就容易出现情绪失控,对孩子实施虐待。老龄化则导致社会劳动力不足,很多老年人需要依靠子女赡养,进一步增加了年轻父母的经济压力和照顾负担,让年轻父母的育儿压力雪上加霜。此外,老龄化导致社会活力下降,邻里关系日益疏远,“各家自扫门前雪”的氛围日益浓厚,很多邻居即使发现疑似虐童的迹象,也不愿意主动干预、举报,担心被报复或惹上麻烦,这种冷漠的社会氛围,让虐童行为得以隐蔽存在,无法被及时发现和制止。2023年神户市虐童致死案中,邻居曾目睹孩子站在公寓窗台绝望呼救,却未及时报警,最终错失了拯救孩子的机会,这一案例便是日本冷漠社会氛围的真实写照。

育儿支持体系的不完善,是日本虐童事件频发的另一个重要社会原因。虽然日本政府推出了一些育儿支持政策,但这些政策大多流于形式,无法真正缓解家庭的育儿压力。一方面,日本的托育机构数量严重不足,尤其是针对0-3岁婴幼儿的托育服务极为稀缺,费用高昂,很多双职工家庭和单亲家庭无法获得足够的托育支持。据相关调查显示,日本0-3岁婴幼儿的托育率仅为30%左右,远低于欧美国家的50%以上,很多双职工家庭只能将孩子交给老人照顾,或独自留在家中,增加了忽视和虐待的风险;另一方面,日本的育儿补贴标准偏低,无法有效缓解家庭的经济压力,尤其是单亲家庭、贫困家庭,育儿补贴甚至无法覆盖孩子的基本生活开支,很多家庭只能在贫困中挣扎,进一步加剧了虐童事件的发生率。此外,日本缺乏完善的社区育儿支持网络,社区内没有足够的育儿指导机构、心理辅导机构,无法为年轻父母提供专业的育儿指导和心理支持,很多年轻父母在遇到育儿难题时,只能独自摸索,无法获得有效的帮助,最终因压力过大而情绪失控,实施虐童行为。

社会对虐童行为的认知偏差,也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虐童行为的发生。在日本的传统观念中,“家庭教育是家庭内部的私事”,父母对孩子拥有绝对的管教权,外界不应干涉,这种观念根深蒂固,影响了很多人的认知。很多人认为,父母打骂孩子、批评孩子是“管教孩子”的正常方式,不属于虐童行为,尤其是精神虐待和忽视,很多人甚至不认为这是虐待,导致很多虐童行为被掩盖,无法被及时发现和干预。例如,很多父母对孩子进行辱骂、贬低、孤立,认为这是“为了孩子好”,是“帮助孩子改正错误”,却忽视了这种行为对孩子心理健康的严重伤害;很多父母放任孩子独自生活、无人看管,认为这是“培养孩子的独立性”,却忽视了孩子的安全和成长需求,最终导致孩子遭受伤害。此外,日本社会对虐童施暴者的宽容,也纵容了虐童行为的发生,很多虐童案件被曝光后,施暴者往往会以“育儿压力大”“情绪失控”等为由,获得较轻的处罚,无法形成有效的震慑,导致很多人肆无忌惮地实施虐童行为。

社会监督机制的缺失,进一步加剧了虐童问题的恶化。虽然日本建立了虐童举报机制,开通了全国统一的儿童咨询所电话热线,并且96%的市町村一级自治体建立了“保护儿童地域网”,参与机构包括地方政府、民间团体、学校、警察、保健所、医疗机构等,但这些监督机制在实际运行中存在诸多漏洞,无法充分发挥作用。一方面,举报渠道不够畅通,很多人不知道如何举报虐童事件,或者担心举报后会被报复,不敢举报;另一方面,学校、医疗机构、邻居等与儿童密切相关的群体,在儿童保护方面的参与度不足,很多教师、医护人员、邻居即使发现疑似虐童的迹象,也因“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选择沉默,不主动举报。例如,很多学校教师发现学生身上有伤痕、精神状态异常,却不主动询问、不及时举报,担心惹上麻烦;很多医护人员发现儿童身上有疑似虐待的伤痕,却不及时联系警察或儿童咨询所,选择隐瞒;很多邻居发现邻居家有虐童迹象,却不愿意主动干预、举报,选择冷漠旁观。2023年神户市虐童致死案中,幼儿园老师也发现孩子身上的多处伤痕并发出虐待警报,但这些求救信号并未换来有效的干预,日本相关部门的不作为最终错失了拯救孩子的机会。此外,儿童咨询所、警察等相关部门的协作不够紧密,存在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很多举报线索被受理后,无法得到及时的调查、干预,导致虐童行为持续发生,甚至升级为更严重的悲剧。

如果说家庭和社会层面的问题是虐童事件频发的“土壤”,那么制度层面的漏洞与缺陷,则是虐童事件无法得到有效遏制的“根源”。日本虽然建立了一套相对完整的儿童保护制度,出台了《儿童虐待防止法》《儿童福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儿童咨询所、儿童福利中心等相关机构,但这些制度在设计和执行层面存在诸多漏洞,无法真正发挥保护儿童、遏制虐童的作用,最终导致虐童事件连续两年突破22万起。

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是制度层面最核心的漏洞。日本虽然在1999年制定了《儿童虐待防止法》,并在后续两次修改该法及《儿童福利法》,但这些法律法规依然存在诸多不足,无法有效遏制虐童行为。一方面,对虐童行为的界定不够清晰,虽然明确了精神虐待、身体虐待、疏忽照顾、性虐待四种类型,但在具体实践中,对于一些隐性的虐童行为,如轻微的精神虐待、疏忽照顾,缺乏明确的判断标准,导致很多虐童行为无法被认定、被查处;另一方面,对虐童施暴者的惩处力度不足,日本刑法中未专门规定虐待儿童罪,而是通过《儿童虐待防止法》与刑法相互衔接,对虐童施暴者的惩处相对较轻,尤其是对精神虐待、忽视等非暴力虐童行为,惩处力度更是微弱,无法形成有效的震慑。例如,很多实施精神虐待、忽视的施暴者,往往只是被处以警告、罚款,或者被要求接受育儿指导,而不会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这种宽松的惩处方式,让很多人肆无忌惮地实施虐童行为。此外,相关法律法规对儿童福利机构、警察、学校、医疗机构等相关部门的职责界定不够清晰,导致这些部门在儿童保护工作中存在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无法形成工作合力,影响了儿童保护工作的效果。

儿童保护机构的人力、物力不足,是制度执行层面的重要漏洞。日本全国共有240所儿童福利中心,负责虐童事件的受理、调查、干预和受虐儿童的临时监护工作,但面对每年超22万起的海量报告,这些福利中心显得力不从心。一方面,儿童福利中心的工作人员数量严重不足,很多工作人员需要同时处理大量的案件,工作强度极大,无法对每一起案件进行详细的调查、深入的干预;另一方面,儿童福利中心的经费不足,缺乏足够的办公设备、专业的心理辅导人员和临时监护场所,无法为受虐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救助和心理疏导,也无法对施暴者进行有效的教育、引导和监管。例如,很多受虐儿童被临时监护后,由于缺乏足够的临时监护场所和专业的心理辅导人员,无法得到良好的照顾和心理疏导,心理创伤无法得到及时修复;很多施暴者被要求接受育儿指导后,由于缺乏专业的指导人员和有效的监管机制,育儿观念和行为无法得到根本改变,依然存在再次实施虐童行为的风险。此外,日本的儿童咨询所虽然负责儿童福利事项的咨询、调查等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缺乏足够的权限,无法对疑似虐童的家庭进行强制调查、强制干预,很多施暴者拒绝配合调查、拒绝接受干预,儿童咨询所也无能为力,只能眼睁睁看着虐童行为持续发生。

虐童事件的调查、干预和救助机制不完善,进一步凸显了制度层面的漏洞。日本的虐童事件调查、干预和救助机制存在“重事后干预、轻事前预防”的问题,往往是在虐童行为发生后、造成严重后果后,才进行调查、干预和救助,而忽视了事前的预防工作,无法从源头减少虐童事件的发生。一方面,缺乏完善的事前预防机制,没有对困境家庭(单亲家庭、贫困家庭、父母有心理问题的家庭)进行全面的筛查和重点帮扶,无法及时发现潜在的虐童风险,无法提前采取措施,防范虐童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调查、干预和救助机制的效率低下,很多虐童案件被举报后,相关部门需要经过漫长的流程,才能完成调查、实施干预,在这个过程中,虐童行为可能会持续发生,甚至升级为更严重的悲剧。例如,2008年日本《儿童虐待防止法》新增强制性突击检查条款,但执行层面却严重缺位,2009年前两年全国仅实施3起突击检查,很多疑似虐童的家庭无法被及时发现,虐童行为无法被及时制止。此外,受虐儿童的救助和安置机制不完善,很多受虐儿童被解救后,无法得到长期、稳定的安置,要么被送回原生家庭,面临再次被虐待的风险,要么被寄养在儿童福利机构,无法获得家庭的温暖和良好的教育,成长过程中依然面临诸多困境。

多机关协作机制不完善,也是制度层面的重要漏洞。虽然日本检察机关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在案件调查、起诉以及后续跟踪阶段,试图与医疗机构、儿童咨询所、警察机构、学校等多机关开展协作,但这种协作机制在实际运行中存在诸多问题,无法充分发挥作用。一方面,各机关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信息不共享,各自为政,无法形成工作合力;另一方面,各机关之间的职责划分不够清晰,存在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影响了案件调查、干预和救助的效果。例如,在案件调查阶段,医疗机构发现疑似被虐待儿童病例时,虽然会联系检察厅、警察机构、儿童咨询所,但由于各机关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往往无法及时开展联合调查,无法快速确定是否存在虐童行为、是否对受虐儿童予以临时保护;在审查起诉阶段,多机关“圆桌会议”的协商结论,往往无法得到有效的执行,各机关之间依然存在各自为政的情况,无法形成有效的再犯预防机制。

除了家庭、社会、制度层面的原因,日本的文化层面也存在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这些问题长期影响着日本社会的价值观和人们的行为方式,间接纵容了虐童行为的发生,成为虐童事件连续两年超22万起的重要隐性原因。

日本传统的“家本位”文化,是导致虐童行为隐蔽存在的重要文化原因。在日本的“家本位”文化中,家庭被视为一个封闭的整体,家庭内部的事务被认为是“私事”,外界不应干涉,父母对孩子拥有绝对的权威和管教权,这种观念根深蒂固,影响了很多人的认知。很多人认为,父母打骂孩子、批评孩子是“家庭内部的事”,是“父母的权利”,外界无权干涉,即使发现疑似虐童的迹象,也选择沉默,不主动举报、不主动干预。这种封闭的家庭观念,让虐童行为得以隐蔽存在,无法被及时发现和制止,很多受虐儿童在封闭的家庭环境中,长期遭受虐待,却无法获得外界的帮助。此外,“家本位”文化强调“家族荣誉”,很多家庭即使出现虐童行为,也会选择隐瞒,担心被外界知晓后,影响家族的荣誉,这种观念进一步加剧了虐童行为的隐蔽性,让更多的受虐儿童陷入无助的困境。

日本社会强调“隐忍”的文化传统,也间接纵容了虐童行为的发生。在日本文化中,“隐忍”被视为一种美德,人们被教育要学会忍耐、克制自己的情绪,不轻易表达自己的痛苦和不满。这种文化传统,让受虐儿童无法勇敢地表达自己遭受的伤害,很多受虐儿童即使遭受了严重的虐待,也会选择隐忍,担心被施暴者报复,或者担心给家庭带来“麻烦”;同时,这种文化传统也让很多施暴者的家人、邻居选择隐忍,即使发现虐童行为,也不主动干预、不及时举报,而是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间接纵容了虐童行为的发生。此外,日本社会对心理疾病的偏见,也是“隐忍”文化的延伸,很多患有心理问题的父母,不愿意承认自己的问题,不愿意寻求专业的帮助,而是选择隐忍,最终导致心理问题恶化,实施虐童行为。

日本社会的“集体主义”文化,在一定程度上也忽视了儿童的个体权益。日本的集体主义文化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个人要服从集体,这种观念在家庭中体现为,孩子要服从父母,要为家庭的荣誉着想,而忽视了孩子的个体权益和身心感受。很多父母将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孩子,要求孩子按照自己的期望成长,一旦孩子无法达到自己的期望,就会对孩子实施批评、辱骂,甚至虐待,认为这是“为了孩子好”,是“为了家庭的荣誉”。这种忽视儿童个体权益的观念,让很多孩子长期处于压抑、痛苦的环境中,身心受到严重伤害,也让虐童行为得以合理化,无法被及时发现和制止。

日本虐童事件连续两年超22万起,带来的后果是多重的、深远的,不仅对受虐儿童的身心造成了不可逆的伤害,破坏了家庭的和谐稳定,还对日本社会的发展、国家的长远未来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成为日本社会无法承受之重。

对受虐儿童个体而言,虐童行为带来的身心伤害是终身的、不可逆的,这种伤害会伴随他们的一生,影响他们的成长、生活和未来。在身体层面,身体虐待会导致儿童出现骨折、烫伤、外伤等明显的身体伤害,部分极端案例中,儿童甚至会被虐致死;即使没有造成严重的身体伤害,长期的忽视和虐待,也会影响儿童的身体健康发育,导致儿童出现营养不良、免疫力低下等问题。在心理层面,精神虐待、身体虐待和性虐待都会对儿童的心理健康造成严重的伤害,导致儿童出现自卑、抑郁、焦虑、恐惧、创伤后应激障碍等心理问题,很多受虐儿童变得沉默寡言、性格孤僻、缺乏自信,无法正常与人沟通、交往,甚至出现自杀、自残等极端行为。此外,受虐儿童往往会形成扭曲的价值观和人格,很多受虐儿童长大后,会模仿施暴者的行为,对自己的孩子实施虐待,形成“暴力循环”;还有一些受虐儿童长大后,会出现行为偏差,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危害社会的和谐稳定。据相关调查显示,日本的青少年犯罪中,有超过30%的罪犯在童年时期遭受过虐待,这一比例足以凸显虐童行为对儿童未来的严重影响。

对家庭而言,虐童行为会彻底破坏家庭的和谐稳定,导致家庭关系破裂,甚至家庭解体。虐童行为的发生,往往源于家庭内部的矛盾、压力和问题,而虐童行为的发生,又会进一步加剧这些矛盾和问题,形成恶性循环。施暴者与受虐儿童之间的亲子关系会彻底破裂,受虐儿童会对施暴者产生恐惧、怨恨等情绪,无法再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和父母的关爱;同时,虐童行为也会导致夫妻之间、亲属之间产生矛盾和冲突,很多家庭因为虐童行为,出现夫妻争吵、离婚,亲属反目成仇等情况,最终导致家庭解体。此外,虐童行为被曝光后,施暴者会受到社会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失去工作、失去名誉,陷入孤立、无助的境地,很多施暴者在遭受打击后,出现心理崩溃、自暴自弃等问题,进一步加剧了家庭的悲剧。2023年神户市虐童致死案中,施暴者均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家庭彻底解体,成为一个令人痛心的悲剧,而这样的悲剧,在日本每天都在发生。

对日本社会而言,虐童事件连续两年超22万起,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加剧了社会矛盾,影响了社会的公信力。一方面,虐童事件的频发,让公众对儿童安全感到担忧,家长不敢让孩子独自外出、独自在家,担心孩子遭受虐待,这种担忧不仅影响了人们的正常生活,还加剧了社会的焦虑情绪;另一方面,虐童事件的频发,也暴露了日本社会、家庭、制度层面的诸多问题,引发了公众对政府、相关部门的不满和质疑,公众质疑政府的儿童保护政策不到位、相关部门的工作效率低下,无法有效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这种不满和质疑,不仅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还加剧了社会矛盾,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抗议活动。此外,虐童事件的频发,也让日本的国际形象受到了严重的损害,作为一个发达国家,日本连续两年陷入虐童事件高发的泥潭,遭到了国际社会的批评和指责,国际社会质疑日本的儿童保护体系不完善、人权保障不到位,影响了日本在国际上的地位和声誉。

对日本国家的长远发展而言,虐童事件连续两年超22万起,带来的负面影响是深远的、不可逆的。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一个国家的儿童能否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国家的长远发展和民族的未来。日本虐童事件的频发,意味着有大量的儿童在童年时期遭受身心伤害,这些儿童长大后,无法成为健康、合格的社会劳动者,无法为国家的发展贡献力量,反而可能成为社会的负担,影响国家的劳动力素质和经济发展。此外,日本本身就面临着少子化、老龄化的严峻挑战,劳动力数量持续减少,而虐童事件的频发,进一步加剧了这一挑战,让日本的未来发展陷入更加艰难的境地。如果无法有效遏制虐童事件的发生,无法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日本的长远发展将受到严重的制约,甚至可能陷入衰退的境地。

面对连续两年超22万起的虐童事件,日本政府和社会也采取了一系列的应对措施,试图遏制虐童问题的蔓延,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这些措施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一些效果,减少了部分虐童行为的发生,但由于存在诸多不足,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虐童问题,虐童事件依然维持在高位,无法得到有效遏制。

在法律层面,日本政府多次修改《儿童虐待防止法》《儿童福利法》,试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虐童行为的惩处力度。例如,2000年《儿童虐待防止法》施行后,日本政府分别在2004年、2008年对该法进行了修改,扩大了虐童行为的界定范围,新增了市町村的虐童相谈、通告职责,新增强制性突击检查条款,试图通过这些修改,加强对虐童行为的监管和惩处。同时,日本检察机关也加强了与多机关的协作,在案件调查、起诉阶段,联合医疗机构、儿童咨询所、警察机构、学校等,开展联合调查、联合干预,试图提高虐童案件的查处效率,保护受虐儿童的合法权益。例如,大阪地方检察厅在办理虐待性婴儿脑部外伤导致的婴儿摇晃综合征相关案件中,邀请了小儿外科医生和法医学专家为检察官定期讲授医学知识,并通过临床检查对比获得证据参考;高松地方检察厅安排四名检察官专职负责办理虐待儿童案件,与警察机构、儿童咨询所、学校多方约定,4岁儿童到小学生遭受虐待的,必须安排司法会见,确保获得真实的案件信息。

在机构和服务层面,日本政府扩大了儿童福利中心、儿童咨询所的覆盖范围,增加了工作人员数量和经费投入,试图提高儿童保护机构的工作能力。截至2025年4月,日本全国共有240所儿童福利中心,负责虐童事件的受理、调查、干预和受虐儿童的临时监护工作;同时,日本政府还开通了全国统一的儿童咨询所电话热线,方便公众举报虐童事件,提高虐童事件的发现率。此外,日本政府还扩大了育儿支持服务,增加了托育机构的数量,降低了托育费用,提高了育儿补贴标准,试图缓解家庭的育儿压力,减少虐童行为的发生。例如,日本政府加大了对托育机构的投入,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托育服务,试图提高0-3岁婴幼儿的托育率;同时,日本政府还提高了单亲家庭、贫困家庭的育儿补贴标准,试图缓解这些家庭的经济压力,减少虐童事件的发生率。

在社会宣传和教育层面,日本政府和相关社会组织加强了对儿童保护知识、虐童危害的宣传和教育,试图转变社会观念,提高公众的儿童保护意识和参与度。例如,日本政府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宣传儿童保护知识和虐童危害,让公众了解虐童行为的界定、举报渠道,提高公众的儿童保护意识;同时,日本政府还加强了对父母的育儿指导和心理辅导,开展育儿培训,为年轻父母提供专业的育儿指导和心理支持,帮助年轻父母树立科学的育儿观念,提高育儿能力,减少虐童行为的发生。此外,日本的相关社会组织还开展了一系列的儿童保护活动,如儿童保护宣传周、受虐儿童救助活动等,呼吁公众关注受虐儿童,积极参与儿童保护工作,形成“拒绝虐童、关爱儿童”的社会氛围。

然而,这些应对措施依然存在诸多不足,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虐童问题。一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依然存在,对虐童行为的惩处力度依然不足,无法形成有效的震慑;另一方面,儿童保护机构的人力、物力依然不足,调查、干预和救助机制依然不完善,无法对每一起虐童案件进行及时、有效的调查、干预和救助;此外,社会观念的转变依然缓慢,“家庭私事不应干涉”的传统观念依然根深蒂固,公众的儿童保护意识和参与度依然不足,很多虐童行为依然无法被及时发现和制止。例如,日本的强制性突击检查条款虽然早已出台,但执行层面严重缺位,很多疑似虐童的家庭无法被及时发现;儿童咨询所的工作人员数量依然不足,无法处理海量的虐童举报案件;公众的举报积极性依然不高,由受害者本人举报的事件不足2%,很多虐童行为依然隐蔽存在。

日本虐童事件连续两年超22万起,不仅是日本社会的悲剧,更是一面映照出当代工业化社会儿童保护困境的镜子,为世界各国提供了深刻的启示和启发。儿童保护不是一个国家、一个部门的事,而是需要家庭、社会、国家共同努力,构建起“家庭尽责、社会参与、国家保障”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儿童保护体系,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虐童行为的发生,保护每一个儿童的合法权益,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健康成长。

对家庭而言,父母作为儿童的第一监护人,必须树立正确的育儿观念,承担起育儿责任,用科学的方式教育和引导孩子,尊重孩子的人格尊严和身心感受,坚决杜绝虐童行为的发生。首先,父母要转变育儿观念,摒弃“棍棒底下出孝子”的错误观念,认识到打骂孩子、辱骂孩子不是“管教孩子”的正常方式,而是虐童行为,会对孩子的身心造成严重伤害;要树立平等、尊重的育儿观念,尊重孩子的个体差异和意愿,与孩子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用爱心、耐心、细心陪伴孩子成长。其次,父母要学会调节自身的情绪,面对育儿压力、经济压力和社会压力,要主动寻求帮助,及时释放负面情绪,避免将负面情绪发泄到孩子身上。如果出现心理问题,要勇敢地承认自己的问题,主动寻求专业的心理干预和治疗,避免因心理问题恶化而实施虐童行为。再次,父母要主动学习育儿知识,提高育儿能力,了解儿童的心理特点和成长规律,掌握科学的育儿方法,学会与孩子沟通、交流,及时发现孩子的身心变化,满足孩子的情感需求和成长需求。最后,家庭成员之间要相互支持、相互包容,共同承担育儿责任,缓解年轻父母的育儿压力,形成良好的家庭氛围,对父母的行为形成一定的约束,减少虐童行为的发生。尤其是男性,要主动参与育儿,承担起自己的育儿责任,多陪伴孩子、关心孩子,缓解女性的育儿压力,共同守护孩子的健康成长。

对社会而言,要积极参与儿童保护工作,构建起完善的社会支持网络和监督机制,为儿童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首先,要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转变社会观念,提高公众的儿童保护意识和参与度。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儿童保护知识、虐童危害和相关法律法规,让公众了解虐童行为的界定、举报渠道,认识到儿童保护是每个人的责任,摒弃“家庭私事不应干涉”的传统观念,鼓励公众主动参与儿童保护工作,发现疑似虐童的迹象,及时举报、主动干预,形成“拒绝虐童、关爱儿童”的社会氛围。其次,要完善社区育儿支持网络,建立健全社区育儿指导机构、心理辅导机构和儿童活动中心,为年轻父母提供专业的育儿指导、心理支持和法律援助,帮助年轻父母缓解育儿压力,提高育儿能力;同时,要加强邻里之间的互助,营造和谐、友爱的邻里氛围,让邻里之间相互关心、相互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虐童行为。再次,要加强对托育机构、学校、医疗机构等与儿童密切相关的机构的管理,明确这些机构的儿童保护责任,要求这些机构的工作人员(教师、医护人员、保育人员等)加强对儿童的关注,发现疑似虐童的迹象,及时举报、及时干预,不得隐瞒、推诿。例如,学校教师要密切关注学生的身心变化,发现学生身上有伤痕、精神状态异常,要及时询问、及时调查,必要时及时举报;医护人员要加强对儿童的体检和诊疗,发现疑似虐童的伤痕,要及时联系警察或儿童保护机构,不得隐瞒。最后,要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扶持,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儿童保护工作,开展受虐儿童救助、心理疏导和法律援助等活动,为受虐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弥补政府儿童保护工作的不足。

对国家而言,要承担起儿童保护的主体责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加大对儿童保护工作的投入,构建起“预防-干预-救助-制裁”的完整儿童保护链条,为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首先,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虐童行为的惩处力度,形成有效的震慑。要明确虐童行为的界定标准,将所有类型的虐童行为(包括隐性的精神虐待、忽视)都纳入法律监管范围,明确虐童施暴者的法律责任,提高虐童行为的惩处力度,对实施虐童行为的施暴者,要依法从严惩处,尤其是对极端虐童案件、屡教不改的施暴者,要加大惩处力度,甚至追究其刑事责任,让施暴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形成“不敢虐童、不能虐童”的高压态势。同时,要明确儿童保护相关部门(政府、警察、法院、检察院、儿童福利机构等)的职责,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调查、联合干预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儿童保护工作的效率和效果。例如,借鉴德国的经验,设立专门的未成年人保护局,明确其职责和权限,负责统筹协调儿童保护工作,开展儿童保护宣传、调查、干预和救助工作;借鉴美国的“梅根法”,将性虐童罪犯的资料公之于众,提高公众的警惕性,防范性虐童行为的发生。其次,要加大对儿童保护工作的投入,扩大儿童福利机构、儿童咨询所的覆盖范围,增加工作人员数量和经费投入,提高这些机构的工作能力;同时,要完善托育服务体系,增加托育机构的数量,降低托育费用,提高托育服务质量,扩大托育服务覆盖范围,尤其是针对0-3岁婴幼儿和困境家庭的托育服务,缓解家庭的育儿压力,从源头减少虐童行为的发生。此外,要加大对困境家庭(单亲家庭、贫困家庭、父母有心理问题的家庭)的帮扶力度,建立健全困境家庭筛查、帮扶机制,对这些家庭进行重点帮扶,提供经济补贴、育儿支持、心理辅导和法律援助,帮助这些家庭缓解困境,减少虐童行为的发生。再次,要完善儿童保护的预防机制,建立健全儿童虐待风险筛查和评估体系,对所有家庭进行全面的筛查,重点关注困境家庭,及时发现潜在的虐童风险,提前采取措施,开展针对性的干预和帮扶,防范虐童行为的发生;同时,要加强对父母的育儿指导和心理辅导,将育儿指导和心理辅导纳入公共服务体系,为所有父母提供免费的育儿培训和心理支持,帮助父母树立科学的育儿观念,提高育儿能力,从源头减少虐童行为的发生。最后,要完善受虐儿童的救助和安置机制,建立健全受虐儿童临时监护场所和长期安置体系,为受虐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临时监护、生活救助、心理疏导和教育安置,帮助受虐儿童修复心理创伤,回归正常的生活和学习;同时,要加强对受虐儿童的长期跟踪和帮扶,关注受虐儿童的成长变化,及时解决他们成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避免他们再次遭受伤害,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此外,世界各国之间要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相互借鉴儿童保护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共同应对全球儿童保护面临的挑战。日本虐童事件的频发,反映出当代工业化社会儿童保护面临的共性问题,如家庭结构瓦解、育儿压力加剧、社会支持不足、制度不完善等,这些问题不仅存在于日本,也存在于其他国家。世界各国要以日本虐童事件为警示,认真反思自身的儿童保护工作,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本国的国情,完善自身的儿童保护体系。例如,日本可以借鉴德国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和性教育普及经验,设立专门的未成年人保护局,从幼儿园阶段开展性教育,培养儿童的自我保护意识;借鉴美国的“梅根法”和严厉的惩处机制,加大对性虐童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公众的警惕性;借鉴中国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将家庭教育提升到“国事”的高度,促进父母“依法带娃”。同时,世界各国要加强在儿童保护领域的国际合作,分享儿童保护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共同打击跨国虐童行为,为全球儿童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国际环境。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制止虐童行为,是人类文明的底线,也是每个国家、每个社会、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日本虐童事件连续两年超22万起,是一个令人痛心的社会悲剧,这一悲剧警示我们,儿童保护工作没有终点,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警惕。虐童问题不是单一家庭的问题,而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家庭、社会、国家共同努力,久久为功,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我们要以日本虐童事件为警示,深刻认识到儿童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摒弃侥幸心理和冷漠心态,主动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共同构建起“家庭尽责、社会参与、国家保障”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儿童保护体系。要让每一个父母都树立科学的育儿观念,用爱心、耐心、细心陪伴孩子成长;要让每一个社会成员都积极参与儿童保护工作,主动关注、主动守护儿童的健康成长;要让每一个国家都完善儿童保护制度,加大儿童保护投入,为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坚实的保障。唯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虐童行为的发生,才能让每一个孩子都能远离伤害、拥抱阳光,才能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关爱中健康成长,才能让人类文明的底线得到坚守,让未来的世界更加美好。

日本虐童事件的教训是深刻的、惨痛的,我们希望日本政府和社会能够正视自身的问题,加大儿童保护工作的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切实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遏制虐童事件的发生,让无数受虐儿童能够重获温暖、重获希望。同时,我们也希望世界各国能够以日本虐童事件为借鉴,汲取经验、吸取教训,加强儿童保护工作,共同守护每一个儿童的健康成长,让虐童这一丑恶现象彻底消失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让每一个孩子都能拥有一个幸福、快乐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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