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过程中,听到法官当庭作出证据无效的认定,多数当事人都会陷入慌乱,甚至觉得案件走向已经无法挽回。从司法实践来看,证据被初步认定无效,并不代表完全失去抗辩空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修正)》以及民诉法解释的相关条款,当事人可通过规范的庭审表述,对证据效力认定提出异议,推动法庭重新核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与关联性。截至2026年2月,全国法院民事庭审均严格执行证据质证与效力审查规范,当事人的合法异议权受法律保护,合理的抗辩表述能够有效影响证据采信结果,为案件争取有利走向。本文结合一线庭审实操经验,拆解4句可直接使用的抗辩话术,明确适用场景与法律依据,同时梳理证据抗辩的注意事项,帮助普通当事人理性应对证据效力争议,守住自身诉讼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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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先搞懂核心逻辑:证据无效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在学习抗辩话术之前,需要先明确法院认定证据无效的核心标准,也就是民事证据的三性原则,这是所有抗辩行为的基础,依据来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四条,法院审查证据必须围绕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展开,三者缺一不可,缺少任一属性的证据,都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真实性指证据本身是客观存在的,没有经过伪造、篡改、剪辑,书证、物证需要核对原件原物,电子数据需要出示原始载体,无法与原件核对且无其他佐证的复制件,通常会被认定真实性存疑。合法性包含两层含义,一是证据的形式符合法定要求,比如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需要有负责人签字与单位公章,二是取证方式合法,依据民诉法解释第一百零六条,以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式获取的证据,属于非法证据,直接排除适用。关联性则是指证据与案件待证事实存在直接或间接的逻辑关联,与案件争议焦点无关的材料,即便真实合法,也会因不具备关联性被认定无效。

法院认定证据无效,会对应上述三类问题,当事人的抗辩也需要针对性展开,而非笼统提出异议,精准的表述才能让合议庭重视并重新核查。

二、4句庭审抗辩话术:对应场景+法律依据+实操要点

话术一:针对瑕疵证据,主张形成完整证据链

适用场景:己方提交的证据存在轻微形式瑕疵,比如书证为复印件、电子数据原始载体暂时无法出示,但有其他证据可以相互印证,法官初步以证据形式瑕疵认定无效时使用。

庭审表述:审判长,该证据虽存在形式瑕疵,但结合我方提交的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材料,已形成完整证据链,能够相互印证待证事实,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条,仅有瑕疵但可佐证的证据,并非绝对不能采信,恳请法庭结合全案证据综合审查。

法律支撑:证据规定第九十条明确,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制件、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等,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而非直接排除效力。只要有其他合法有效证据佐证,形成闭环证据链,法庭应当综合考量采信。

实操要点:表述时需明确列出佐证证据的名称与证明内容,指明各证据之间的关联点,避免空泛主张,让合议庭快速梳理证据逻辑。

话术二:针对对方无依据反驳,主张举证责任分配

适用场景:对方仅口头主张证据无效,未提交任何反驳证据,法官未核查反驳依据便初步认定无效时使用。

庭审表述:审判长,对方仅提出证据无效的抗辩主张,未提交任何能够证明该证据伪造、违法或无关的反驳证据,依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对方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恳请法庭要求对方提交有效反驳依据,再对证据效力作出认定。

法律支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对方否定证据效力,属于提出新的事实主张,必须提供相应证据支撑,否则其抗辩主张不应被采纳。

实操要点:当庭指出对方未举证的事实,同时提醒法庭注意举证责任分配规则,避免因对方无依据抗辩,导致己方合法证据被错误排除。

话术三:针对取证方式争议,主张未构成非法取证

适用场景:证据为私下录制的音频、视频,对方以侵犯隐私主张非法取证,法官据此认定证据无效时使用。

庭审表述:审判长,该份视听资料的录制场景为公共区域/双方协商现场,未侵入他人私密空间、未采用窃听偷拍等禁止性手段,未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据民诉法解释第一百零六条,不属于应当排除的非法证据,恳请法庭核查取证场景与方式,依法认定证据效力。

法律支撑:民诉法解释第一百零六条对非法证据的认定设置了严格标准,仅针对严重侵权、违反禁止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取证行为,普通民事纠纷中,未侵害核心权益的私录证据,不属于非法证据范畴。

实操要点:提前准备录制场景的证明材料,比如现场照片、同行人员证言等,明确说明录制目的为固定纠纷事实,无恶意侵权意图,强化证据合法性的抗辩理由。

话术四:针对关联性争议,主张紧扣案件争议焦点

适用场景:法官以证据与案件无关为由认定无效,实则该证据能够辅助查清案件关键事实时使用。

庭审表述:审判长,该证据能够证明案件的基础事实/因果关系/过错程度,与本案争议焦点直接相关,并非无关材料,依据证据审查关联性标准,能够辅助查清案件事实的证据,应当纳入审查范围,恳请法庭结合案件争议焦点重新核查关联性。

法律支撑:证据关联性审查核心为是否能够证明待证事实,包括直接事实与间接事实,只要对案件事实认定有证明价值,即具备关联性,法庭不能以无关为由直接排除。

实操要点:当庭对应案件诉讼请求与争议焦点,说明证据的证明目的,将证据内容与案件待证事实一一对应,让合议庭清晰认知证据的关联价值。

三、证据抗辩必知禁忌:这些行为会直接降低抗辩效果

在使用上述抗辩话术的过程中,部分当事人因不熟悉庭审规范,出现不当行为,导致抗辩意见不被采纳,甚至影响庭审印象,需要提前规避三类常见问题。

首先,禁止情绪化表述与无理纠缠,庭审中需保持理性,仅围绕证据三性展开抗辩,不使用谩骂、指责、重复啰嗦的表述,合议庭对规范理性的抗辩意见采信度更高。其次,禁止超出法律依据随意主张,所有抗辩理由都需紧扣现行证据规则,不编造法律条文、不引用失效规定,2019修正的证据规定与现行民诉法解释是核心依据,切勿使用过时的法律条款。最后,禁止拖延庭审进度,抗辩表述简洁明了,列明核心观点与法律依据即可,无需长篇大论阐述无关细节,尊重庭审秩序才能保障异议权有效行使。

此外,若当庭抗辩后,合议庭仍维持证据无效的认定,当事人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充分释明的指导意见》,要求法庭在裁判文书中详细说明证据排除的具体理由与法律依据,为后续上诉、申请再审留存书面依据。

四、庭前准备技巧:从源头减少证据无效风险

与其在庭审中被动抗辩,不如提前做好证据准备,从源头降低被认定无效的概率。一是优先收集原件原物,书证、物证尽量保存原始版本,电子数据保留原始录制、存储设备,避免仅提交复制件、截图;二是规范取证流程,涉及视听资料取证时,避开他人私密空间,不使用专用窃听窃照设备,留存取证场景证明;三是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依据证据规定,当事人需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交的证据,法庭有权不予采纳;四是完善证据形式要件,单位证明文件签字盖章齐全,证人证言提前申请证人出庭,避免因形式瑕疵导致证据效力受损。

对于普通当事人而言,若案件涉及大额财产纠纷、复杂法律关系,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参与庭审,律师能够结合案件细节,优化抗辩表述,梳理证据链条,最大程度保障证据采信与诉讼权益。

五、话题讨论

在民事纠纷诉讼中,你是否遇到过证据被认定无效的情况?当时采用了哪些抗辩方式,最终结果如何?对于本文提到的4句庭审抗辩话术,你认为在实际庭审中还需要注意哪些细节?欢迎在评论区分享自身经历与实操建议,共同交流民事庭审证据抗辩的实用技巧,帮助更多人理性维护诉讼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