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贺觉渊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2月2日召开的“扎实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检委会委员、经济犯罪检察厅(知识产权检察厅)厅长杜学毅表示,为解决跨区域涉企案件办理中的管辖权争议及执法标准不统一等问题,检察机关正在研究起草检察机关加强相关法律监督的规范性文件,努力从源头上推动解决监督难题。
自2025年3月起,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截至2025年底,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专项监督案件1.9万余件。
开展专项监督以来,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据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晓燕在发布会上介绍,2025年检察机关共起诉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犯罪1.2万余人;起诉侵犯商业秘密、假冒专利等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妨碍科技创新等犯罪1.6万余人。
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既涉及刑事领域,也涉及虚假诉讼、违规执行、小过重罚、排除限制公平竞争等民事、行政、公益诉讼领域。葛晓燕指出,2025年,检察机关深入推进虚假诉讼、审判和执行活动中违法“查扣冻”涉企财物的监督,共办理民事检察案件5400余件;依法强化对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共办理行政检察案件4500余件,涉案金额6.4亿余元;加强对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行为的公益诉讼,共立案涉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等公益诉讼领域案件240余件,涉案金额7900万元,发出检察建议80余份。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要求“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杜学毅表示,检察机关正研究制定跨区域涉企案件规范性文件,将深化“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纠治并举、标本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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