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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你所知,在所有食品中,农产品因为主体多且分散、产量规模巨大、生产过程也无法标准化,所以对其监管是最难的。

但这一僵局终于有了破解的一天。

自2026年2月 1 日起, 《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合格证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合格证管理办法共 22 条。其核心内容如下:

对于高风险、消费量大的品类,如蔬菜(含人工种植食用菌)、水果、茶鲜叶、活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等须开具合格证

合格证承诺的核心内容,是承诺生产、销售的农产品未使用禁用农药、兽药及其他化合物,且常规农药兽药残留不超标;收购主体额外需承诺 “已收取并保存原合格证或合格证明,不违规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

除对分散农户采取鼓励政策外,其他生产农产品的企业农业合作社,必须对其产品开具合格证。

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个人,若对收购的农产品进行混装分装后销售,也需根据收购后的质量安全控制情况或检测结果重新开具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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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农产品推出合格证制度,从酝酿到正式实施,足足十年,才呱呱坠地。

促使这项政策出炉的导火索,源于国内层出不穷的重大农产品安全事件

试举几例。

2010 年 1 月,海南爆发“毒豇豆”事件,产品检出禁用高毒农药 “水胺硫磷” 。引发各地一段时间内停售海南豇豆。

2006 年 11 月,北京发现来自河北的红心鸡蛋,非法添加禁用染料“苏丹红 Ⅳ 号”,事件导致全国范围不同程度的“谈蛋色变”。

痛定思痛,这些事件暴露出了农产品生产、收购、流通全链条的责任模糊、来源不明、衔接断裂、监管低效等痛点,仅仅依赖抽检根本无法覆盖如此庞大的产品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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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制定者决定转变思路,从 “被动监管” 转为 “主动承诺”,从 “末端检测” 转向 “全程防控”,从 “单一行政监管” 转向 “信用 + 技术赋能”。

于是,合格证制度于2016 年在 6 省试点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并在2019 年全国试行。

试行效果获得成功,从业者的积极性被调动,因为市场上对带证的产品溢价至少 10%。

最终,该制度被列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并于2026年2月1日实施。

与行政之手相比,市场之手更显效率,这一点也适用于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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