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黄忠

通讯员 姚远 周亚茹

低价收购各类假冒伪劣“黄鹤楼”卷烟,将伪劣卷烟重新打码伪装,并将真假卷烟混同,通过发送快递的方式销售给终端消费者,涉案金额超百万元。2月3日,湖北省老河口市检察院通报一起假烟案,9人打着“真码”的幌子假烟获刑!

案发源自举报。原来,早几年,家住老河口市的张先生在街边烟酒店买了一包“黄鹤楼”香烟,抽后觉得“味道不对劲”。于是,他拨通了12313烟草热线进行举报。执法人员迅速到场,查扣了店内剩余卷烟。经专业机构鉴定,确系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产品。

查获的假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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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获的假烟

“扣押的卷烟虽为假烟,但均印有该店铺持有的烟草经营码,这背后肯定不简单。”承办检察官告诉极目新闻记者,2023年2月,当这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同步到老河口市检察院时,检察官敏锐地察觉到了异常,建议公安机关和烟草专卖局进行深度追踪。

2023年6月,公安机关迅速立案侦查,并邀请老河口市检察院依法介入引导侦查。很快,警方通过快递单号信息溯源追踪,锁定了假烟快递的寄出地,并顺藤摸瓜查获犯罪窝点,抓获黄某、郭某凡等17名犯罪嫌疑人。

随着侦查的深入,一条完整的“收购—寄递—销售”假烟犯罪链条浮出水面。

据黄某交代,2022年10月,他与郭某凡勾结,由黄某根据郭某凡的购烟需求在外省从假烟源头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进购卷烟,再利用物流寄递卷烟。2022年10月至2023年11月,累计通过快递寄递卷烟价值161万余元。

“每次我需要什么品类的卷烟,我就通过微信告诉黄某,黄某就通过物流将卷烟发过来,我再安排儿子邹某接货,接到货后放在家里,经营户需要卷烟也会通过微信告诉我,我再安排儿子邹某送货。”郭某凡到案后供述道。

张某、金某等人通过邹某购买卷烟后,为便于销售,将卷烟打上个人烟草码,为躲避侦查再用烙铁烙掉部分数字,经查,二人持有烟草经营许可证销售伪劣卷烟11万余元。

2024年6月,公安机关以黄某、郭某凡等17人分别涉嫌非法经营罪、销售伪劣产品罪向老河口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介绍,针对情节轻微、仅偶尔代售的8名人员,该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并通过“刑行衔接”机制建议行政机关给予警告或罚款。

2025年1月,经老河口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老河口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黄某、郭某凡、邹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七年不等,并处罚金;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张某、金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以非法经营罪判处4名经营户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一年不等,适用缓刑,并处罚金。

判决后,郭某凡不服提出上诉。去年10月,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郭某凡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快递点开展“回头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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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点开展“回头看”活动

老河口市检察院重大刑事检察部负责人介绍,针对该案暴露出的寄递领域存在的安全隐患,该院依法向相关部门制发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针对性提出完善“实名收寄”制度,同时建议对快递从业人员加强安检培训,并引入便携式扫描设备精准识别风险包裹,旨在从制度、人员、技术多维度筑牢防线,共同推进快递行业健康发展。“今年1月,我们和相关部门开展‘回头看’时看到,快递网点都张贴了禁止非法寄递烟草制品的提示,快递员的安全意识和辨识能力明显提高了。”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