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2026年寒假即将来临,为持续巩固“双减”工作成果,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有意义的假期,现就寒假期间校外培训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合理安排假期,促进全面发展

寒假是孩子休息调整、实践探索和亲情陪伴的重要时期。建议您树立科学教育观念,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 律,合理安排孩子假期生活,注重劳逸结合。鼓励孩子参与体育锻炼、课外阅读、家务劳动、社会实践及文化活动,促进孩子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二、自觉抵制违规学科类培训

根据国家“双减”政策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寒假期间,严禁任何机构或个人以教育咨询、托管托育、AI自习室、智能学习机体验课、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素质拓展、国学素养、思维训练、家教指导、游学研学等名义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学科培训。请广大中小学学生(幼儿)及家长不要参与任何形式的学科类培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与经济纠纷,自身合法权益将得不到保障。如有学科类学习需求的,可登录“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官方网站(https://basic.smartedu.cn/)进行免费线上学习。

三、理性选择合规非学科类培训

如确需参加艺术、体育、科技等非学科类培训,请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一)选择资质齐全机构:选择培训机构时,要查看文化艺术类培训机构是否有文广旅局审批的《办学审核同意书》和市场监管局审批的《营业执照》,体育类培训机构是否有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审批的《办学审核同意书》和市场监管局审批的《营业执照》,科技类培训机构是否有科技局审批的《办学审核同意书》和市场监管局审批的《营业执照》。凡是未取得以上证照的培训机构都不是合规的,请广大家长朋友认真甄别,切忌到无证、无照机构参加培训,以防后期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二)规范缴费签订合同:缴费时,请您务必主动要求与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范本),并仔细研读合同条款,对培训内容、质量承诺、培训期限、收费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等条款要逐项逐条审阅确认。要在签订合同后再付款,为确保缴费安全和保障权益,家长务必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家长端APP)进行线上缴费,将培训费缴存至第三方资金监管账户,并索要正规发票,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发票等资料,以作为维权的重要凭据。

(三)强化安全防范意识:要选择办学环境安全,消防通道畅通,消防设施设备齐备,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设备,且应为商业用房的培训机构;凡是在居民住宅、地下室、半地下室、仓库、车库、夹层、六层及以上楼层和其他不适合办学或有安全隐患的场所开展培训的培训机构一律不参加,并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投诉。部分机构为逃避检查,经常锁死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火灾等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四、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

为切实维护教育公平,严格落实师德师风建设要求,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一)严禁在职教师本人或家属组织、推荐、诱导学生在个人居住房屋或租借场所从事有偿补课。

(二)严禁在职教师寒假期间开展或参与文化课补习、培优、衔接、提升等违规补课行为。

(三)严禁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兼职任课取酬。

(四)严禁在职教师利用工作之便为培训机构或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五)严禁在职教师利用“线上课程”等形式变相集体补课或变相收费补课。

五、协同监督,共建良好生态

如发现无证无照办学、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收费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或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等行为,欢迎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党信办 0377-65910515

校外培训监管股 0377-66022996

教师工作股 0377-66022596

让我们携手同心,共同营造健康、清朗的教育环境,助力孩子茁壮成长。

祝孩子们寒假快乐、健康成长!祝您和家人新春安康、阖家幸福!

镇平县教育体育局
2026年2月2日

来源:镇平教育

审核:杨旸 校对:王远 编辑: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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