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溪的车主们注意了

苍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先后发布通告

决定在以下路口、路段

启用电子警察设备

关于苍南县新增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以下24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其中灵溪11处,将于2026年2月3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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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新增以下13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其中灵溪6处,将于2026年2月6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信号灯通行的”②“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③“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④“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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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苍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请广大驾驶员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来源:综合苍南发布、苍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