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有网友咨询关于复婚的婚假政策

对此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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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辣社区“群众呼声”平台截图

网友:

我想咨询一下,计划2026年3月和前夫复婚,请问我这种情况可以享有同等的婚假吗?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请示四川省人社厅答复,复婚人员不能享受《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婚假。

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据悉,2025年11月28日,新修正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开始施行生效。其中,《条例》延长了婚假的天数,从原有的5天至如今的20天,结婚登记前参加婚前医学检查的还能额外增加获得5天。

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有关假期规定适用问题的指导意见》,此次假期的"加量"不仅适用于一年内(从2024年11月28日算起)领证的新人,也适用于再婚的职工。此外,尽管婚假原则上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休完,但若有不能一次性休完的情况,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也可以分段休。

编辑: 文博雅 责编: 张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