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出游,开心尽兴的前提是守住维权底线。不少游客因忽视合同规范,遭遇转包、强制消费等问题后维权无门。全国旅游市场发展促进中心的市场调查员提醒大家记住,唯一受法律保护的正规合同,是全国旅游服务监管平台发起的电子合同,这份盖有电子公章的制式合同,才是真实有效的法律依据。

签合同时重点盯五处,不用逐字啃条款:一是签约方必须是报名旅行社,杜绝被转包;二是出行日期、金额与缴费凭证一致,增减费用需书面确认;三是确认含旅游意外险,导游落地强推未约定保险可拒买;四是附件行程单与宣传完全一致,口头承诺不算数,写入合同才有效;五是购物/自费协议中,未约定却进店的,每店可索赔旅游费20%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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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法》明令禁止强制消费,合同外的购物、自费项目均属违法。遇导游威逼利诱,先录像取证,行程结束后90天内拨打12345或12301投诉。证据确凿的,旅行社需退费并可能面临最高3万元行政处罚。

提醒大家:不签平台电子合同,坚决不交钱!若遇到旅游合同纠纷、强制消费等法律问题,可联系全国旅游市场发展促进中心,为您的出行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