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看官老爷,麻烦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精彩内容不错过,方便随时查看。
文|万象硬核
编辑|万象硬核
«——【·前言·】——»
2021年春天,在福建厦门干水产的王某琛,平时除了卖常规的海鲜,还经常帮想要放生的人找些海产品,他觉得这是积德行善的事,既能赚钱又能满足别人的心愿。
3月里,王某琛通过网络碰到了一个叫王某英的人,这人说自己有中国鲎出售,货从广西北海来,价格很亲民。
王某琛之前也听过中国鲎,知道有人喜欢放生这种外形特别的“海怪”,没多想就和王某英谈妥了合作。
接下来这一个月,王某琛多次向王某英拿货,王某英一趟接一趟把货送到厦门,前前后后凑起来,大概有200斤。
到了4月初,王某琛又跟王某英订了一批鲎,足足116只。跟之前一样,他以11块钱一斤的价格,把这些鲎转手卖给了想放生积德的人。
本以为这笔生意和之前一样顺顺利利,没想到在4月2日出货的时候,被渔政的执法人员抓了个正着。
执法人员当场查获了这116只疑似中国鲎的动物,随后立刻送去专业机构鉴定,经核算,这116只中国鲎的总价值高达16.5万元。
后来这起案件在法院公开审理,庭审中,王某琛和王某英都觉得挺委屈,他们辩解说,自己买卖中国鲎的最终用途是让别人放生,又没有杀害它们,怎么就犯法了呢?
法官当场就把话说明白了,中国鲎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不管你是偷偷收、悄悄运,还是拿去卖,都是违法的,和出发点的好坏,以及杀没杀都没关系。
再说他们口中的放生,压根不靠谱——把广西的中国鲎长途运到厦门,强行改变它们习惯的栖息环境,这种“放生”,反而会让这些保护动物活不下去。
中国鲎对生存环境有自己的适应要求,这样盲目放生,不仅不能让它们好好活下去,反而可能导致它们死亡,根本不是什么“善举”。
审理过程中,王某琛和王某英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还一起缴纳了16.5万元的生态修复公益赔偿金。
这笔钱会专款专用,用来厦门地区中国鲎的增殖放流和栖息地保护。
厦门中院生态庭庭长叶青带领志愿者们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护送小鲎“回家”
«——【·中国鲎·】——»
很多人可能对中国鲎不太了解,中国鲎俗称“海怪”,长得特别有辨识度,外形有点像盔甲,全身是青褐色或暗褐色的硬质甲壳,头部呈马蹄形,所以也有人叫它“马蹄蟹”。
它可是地球上的“老寿星”,早在4亿多年前的古生代就已经存在,比恐龙出现的时间还早,经过这么多年的地质变迁和环境变化,对研究生物进化、地球变迁都有着重要的科学价值。
浅海沙滩、河口泥滩这些地方是中国鲎的主要生活区域,它们就喜欢待在温暖的海域里,我国广西、广东、福建、台湾等沿海的地方,都有大量的中国鲎生活。
中国鲎不挑吃的,食性挺杂,主要就吃环节动物、软体动物这些,还有海底的蠕虫、水里的藻类也都是它的口粮。
中国鲎的繁殖方式也很特别,通常会在涨潮的时候爬到沙滩上产卵,幼体孵化后会在浅海区域慢慢成长。
不过近些年情况变差了,人们逮得太多、它们住的地方被糟蹋,再加上环境被污染,种种原因让中国鲎的数量大幅减少,所以才被定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受法律的严格管控和保护。
中国鲎幼苗,还没有人类拇指指甲大
可能有人会觉得中国鲎外形特别,或者觉得放生它是积德,但其实盲目买卖、随意放生保护动物,不仅违法,还会对它们的生存造成严重威胁。
法官也特意提醒大家,放生一定要以守法为前提,不能想当然地觉得“放了就是好事”。
保护野生动物,首先要尊重它们的生存规律和栖息环境,不能为了满足自己的“善心”,就非法买卖、盲目放生,最后反而酿成伤害。
我国法律对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保护力度很大,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只要触犯了相关法律,就会受到相应的制裁。
厦门中院生态庭干警向群众普及“保护中国鲎”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意义
希望大家都能多了解一些野生动物保护的知识,知道哪些动物是受法律保护的,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用正确的方式保护野生动物,而不是用“善举”的名义做伤害它们的事,这样才能真正守护好这些地球上的珍贵生灵。
参考: 人民法院报《司法守护“中国鲎”的厦门实践》2026-01-06 福建法院网《中国鲎系二级保护动物,不得买卖!》2022-03-25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