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节选自《康平县教育大纪事》

[编者按]教育事业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发展和进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摘录的《清末至民国前康平教育发展概况》,记载了百年前康平教育界发生的重大事件和活动。

摘录本文目的是保存史料,借鉴史实,让更多人全面了解康平晚清时期的教育历史。

光绪六年(1880年)

六月,撤康家屯分防经历,建康平县。设训导一员,主持教育事宜。当时尚无公立学校,私塾是唯一的教育形式,塾师主要是随关内移民来的,为数不多,无详确记载可查。

光绪八年(1882年)

经县知事张丕绩主持,于县街东南隅建砖瓦房六间,设"儒学衙署"(俗称"老师衙门"),由训导主持,"谕令有子弟者,延师教读".

光绪九年(1883年)经县知事张丕绩奏准,拨公款并劝募县内文武生员及农商界捐资于县街东南隅("儒学衙署"东邻)兴建文庙。首由调导刘国藻督工修建。

光绪九年(1883年)

经县知事张丕绩奏准,拨公款并劝募县内文武生员及农商界捐资于县街东南隅("儒学衙署"东邻)兴建文庙。首由调导刘国藻督工修建。

光绪十一年(1885年)

经县知事祥瑞请准于县街东南隅建"秀水书院",为康平建县后建立的"最高学府"(即所谓"县学"或"儒学")。建成后,"广罗士子,精研讲读,为一邑文化之滥觞".(《奉天通志》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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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水书院

光绪十三年(1887年)

康平县文庙经五任知县主持修建,于本年竣工。建筑规模宏伟,雕画工细。前有高大照壁,照壁东西两侧设"下马碑"各一,碑文:"奉旨文武官员军民人等至此下马"。照壁后有"大成门"三间,进门迎"大成殿"中线有"泮池",上跨拱形泮池桥,过桥为木造"棂星门"三间,过门有甬路通中心建筑"大成殿"三间,周围有十八棵明柱,上架九梁。门外悬光绪皇帝"御书""斯文在兹"匾额,门内悬宣统"御书""位育中和"匾额(宣统年间题).大成殿后有"崇圣祠"三间,"大成殿"前两侧有东西庑各三间,院内东南角修"魁星楼"一座。修成后每年于春秋仲月上丁(即农历二,八月第一个丁日)举行祭孔典礼。

光绪十九年(1893年)

11月,经盛京将军准增康平县增额各二员,五年一贡。(注:"廪"为"廪膳生员","增"为"增广生员")

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

县知事高暄扬捐廉修葺"秀水书院","召集生童数十人肄业其中,以学款无多,公自兼山长之任,每三五日必亲诣书院,为诸生讲解".(《康平乡土志》语)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

本年,光绪颁布新法对"科举制度"提出"勿论京城会试,省级乡试,县府级岁试,一律废除八股文章,改为'策论文'"。各级试场均定为"策论,时务,五经四书"三场。

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

县知事涂景涛"以康邑曾有书院而无力延请山长,自出馆金聘之,悬有'启

藩学堂'匾额".(《康平乡土志》语)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

李绍纲于本年参加岁考因值庆典,

录为"恩贡".

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

12月,县知事涂景涛根据清廷"县级书院改办高等小学堂"的通令,呈请省"大学院"批准,将"秀水书院"改为"小学堂"."山长"改称"堂长"。学习课程为"策论,时务,经世致用,四书五经".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

清学部颁布《奏定学堂章程》,定"忠孝"二字为教育宗旨。提出"以忠孝为敷教之本,以礼法为训俗之方,以练习艺能为致用治生之具"的要求。规定学制为初等小学堂五年卒业,高等小学堂四年卒业。本年仅县城有全日,半日小学堂各一,共三个班。学生58人,教师3人。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

清学部颁布办学宗旨。初等小学为"......以启其人生应有之知识,立其明伦理,爱国家之根基,调护儿童身体,令其长育,以识字之民多为成效"。高等小学为"以培养国民之善性,扩充国民知识,强壮国民气体为根基,以使学童知做人之正理,长成皆有谋生之计虑为成效"。并确定一等县办中等学堂,二,三等县办高等小学堂,乡镇开设初等小学堂。我县仅办高等小学堂。

康平县学生员杨维崧以食饩10年应贡,录为"岁贡".

光绪三十年(1904年)

4月,于县街中部(现农贸市场北侧)建砖瓦房五间,"训导衙署"(俗称"老师衙门")移此。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

8月4日,光绪颁诏,传出"立停科举,以广教育"旨意。本年政务处奏请中央特设"学部",各省设"教务官",掌管教育事宜。并规定高等小学堂课程为"修身,读经,中国文学,算术,历史,地理,格致,图画,体操"九科,初等小学堂为"修身,读经,中国文学,算术,历史,地理,格致,体育"八科。规定6岁起受蒙学教育(4年),10岁入寻常小学(初等3年);13岁入高等小学(3年)。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

4月,清学部公布《奏定劝学所章程》其中规定:"劝学所为厅,州,县行政机关,仿警察分区办法,采日本地方教育行政及劝学所管理法",主要工作有五:"曰劝学;曰兴学;曰筹款;曰开风气;曰去阻力".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

3月,我县依《奏定劝学所章程》及奉天省提学使张鹤龄通令,设康平县劝学所。第一任总董李绍纲(恩贡生),下设13个学区,每个学区设分董一员。学校由当地士绅充校董。根据《奏定劝学所章程》进行劝学,兴学工作。

本年,康平县劝学所总董李绍纲,巡警总局董事徐芳,为《康平县乡土志》编纂员,编写了《康平县乡土志》。

本年,新到任的县知事忠声(字鹤泊,蒙古人)比较重视教育。据《康平县乡土志》载:"行所无事,时至学堂,莅任以无款未办,公(指忠声)任其艰,于秀水书院旧址,因房间变乱残毁,倡捐廉银二百元修葺。创立两等小学堂一处,招生一班,因学生皆贫寒子弟,筹给膳费。城隍庙(现东风小学处)内设半日学堂一所,招生一班,附设师范讲习所一所。又设劝学,劝农,宣讲,医学研究各所,不时亲自劝导,四乡立初等小学共二十一所,学堂为之一兴。"

当时的13个学区(与警区相同)与21所初等小学为:

第一学区:在县街,有两等小学堂一所,初等小学两所(其中有蒙古族初等小学一所,在马莲屯).

第二学区:在长沟子,区内有小学堂两所。

第三区学:在太平街,有小学堂一所。

第四学区:在顾家屯,区内有小学堂两所。

第五学区:在大王家窝堡,有小学堂一所。

第六学区:在哈拉沁屯(今张镇),区内有小学堂两所。

第七学区:在莫力克,区内有小学堂两所。

第八学区:在罗家屯,有小学堂一所。

第九学区:在后新秋,区内有小学堂两所。

第十学区:在西平顶山,有小学堂一所。

第十一学区:在光定营子,有小学堂一所。

第十二学区:在卧牛石,有小学堂一所。

第十三学区:在东百子屯,有小学堂两所。

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

4月,于劝学所院内增建砖平房7间。

本年,7-15岁学龄儿童为28157人,就学者为1858人,百人中就学者为

10.838人。(《奉天通志》)

宣统元年(1909年)

2月,按光绪32年公布的《教育会章程》成立奉天省教育会康平县分会。设正副会长各1人,干事5人,评议员6人。下设总务,学校教育部。会员116人。主要工作是"辅助教育行政,图教育之普及与劝学所联络一气。"

据《满洲地方事情》载:本年初,我县有官立两等小学堂一处,学生38人,教员3人;官立半日小学堂一处,学生20人,教员1人(在县城);官立初等小学堂(皆为区立,在乡下)17处,学生459人,教员17人。学龄儿童及识字者为:学龄儿童28092人,识字者共5221人,识字者占学龄儿童总数的18.6%.

宣统二年(1910年)

年内,劝学所依《部奏改订劝学所章程》改"总董"为"劝学员长","分董"为"劝学员"."劝学所长"任"县视学员"由郑世兰充任(清"优附生").

清学部颁布《改良私塾章程》分为高等,初等两种。要求初等私塾至少要授"修身,国文,读经,算术"四科,取消单纯背诵,要求讲解,高等私塾加设历史,地理两科。

附记:

康平县学岁贡:王模,郑之良,李绍成,信豫,杨维崧

恩贡:李绍纲

优附贡:郑世兰

奉天咨议局议员(宣统元年):郑宗侨

康平县学秀才:左伯伦,张树勋,郑宗侨,袁葆真(曾任县知事),高明文,徐芝振,修云翰(曾任县知事)

晚清康平县名塾师:仝立阁,仝立政,陈日新,于惠泉,万人杰,安子英,张荣,李石庵,李绍棠,李古愚,才镜芙,董良楷,王荩忱,郭绍伋

(节选自《康平县教育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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