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标识是商标的载体,主要存在于商品本身、包装盒、封口签、容器、说明书等有形物体上,是商标的有形体现。但在使用过程中,代表着注册商标的“®”却并非可以随意使用。
近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北京某知名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因在产品上使用未核准注册的商标并标注注册商标标记“®”,构成商标违法行为,被处以4078.2元罚款,并被责令停止使用相关商标、改正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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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公告中披露,北京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虽持有第133470号、第46332506号“永丰牌”注册商标,但其于2020年6月申请注册的另一涉案商标(由文字、图形及添加的“线框”、“穗叶”图案等元素构成),已于2024年9月5日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作出不予核准注册的决定(商评字[2024]第0000237780号)。
调查发现,该公司在其2025年生产的七种涉案产品瓶身正面显著位置,使用了上述未经核准的商标图案,并在部分产品的瓶身或预包装标签上,于这些未核准的商标图案附近标刻或标印了“®”标识。根据我国《商标法》及相关标准,“®”标识是注册商标的专用标记,用于表明商标已获核准注册并享有专用权。
执法机关认定,北京某酒业公司知晓其商标申请已经被驳回的情况下,仍使用该未核准图案并标注“®”标识,该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所规定的“冒充注册商标”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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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细列出了七类涉案产品的生产、销售及货值情况。经计算,所有涉案产品的货值金额总计为81,564元,违法所得亦为81,564元。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已承诺停止使用未经核准的商标,且执法机关未收到其行为造成危害后果的反馈,最终处以罚款4078.2元,并责令其停止使用相关商标、改正违法行为。
高沃说法
日常生活中,产品包装表面印制的标识右上方,有的显示“®”标志,有的则显示的“™”标志,又或者是“©”标志。
©是英文Copyright(版权)的首字母缩写,是版权的标记。当商标经设计师创作出来的时候,商标就有了版权,就可以打上©标识。
™是英文trademark的首字母缩写。其仅代表已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出申请但尚未注册成功的注册中的商标,或指未申请的商标,仅作商标使用声明,无任何法律含义和法律效力。
®是英文Register即“注册”的首字母,是“注册商标”的标记。通过标注®可以对外宣告经申请核准已经拥有该商标专用权,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未经授权,其他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能擅自使用,否则将承担侵权责任。
高沃提醒,对于®的使用,品牌方务必要小心谨慎,若在未核准注册商标上加上®的标记,则涉嫌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如果您的商标还未核准注册,务必及时提交注册申请,高沃拥有专业的代理人团队,为您制定专业的商标布局策略,若您的商标已被驳回或无效,也可联系高沃律师,借助法律途径为您挽回商标权益。
来源 | 部分内容整理自齐鲁壹点
编辑 | 北京高沃知识产权(ID: 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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