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男子参加丧事,席间饮酒

便驾驶摩托车回家

结果......

1月14日17时许,百色市凌云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在逻楼镇执勤点对一辆无号牌三轮摩托车开展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神色慌张,且身上有浓烈酒气。经现场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34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经进一步核查,当事人容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在确凿证据面前,容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其供述,事发当日中午,容某在亲戚家中参与丧事期间,饮用了6杯自酿“土酒”。当日17时许,容某驾驶摩托车返程途中,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交管部门对容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五年内不能申领驾驶证的处罚;对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0元、拘留5日的处罚;对其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公安机关对容某进行立案侦办。

年关将至,喜事扎堆、亲友相聚、庆团圆的氛围愈发浓厚,却也进入农村交通违法的集中高发期。亲友围坐聚餐饮酒,本是暖心的情谊相伴,席间更要主动劝阻酒驾行为,相互提醒、彼此监督,切莫心存侥幸驾车上路。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黄崇焊

内容来源:百色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