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年龄小就能肆意违法?

新法明确绝不“惯着”!

“未成年”从来都不是违法犯罪的“免罚金牌”,

只要触碰法律红线,一律依法严惩。

近日,睢宁县邱集派出所办结

我县首例适用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

未成年人行政拘留案件,

用实际行动彰显法律威严。

1月28日,

邱集镇邦彦村发生一起入室盗窃案:

群众王某

家中2400元现金、一条金项链被盗,

涉案总价值约7000余元。

邱集派出所接警后

立即启动侦查程序,

办案民警快速展开现场勘查、线索研判,

很快锁定3名涉案嫌疑人身份。

锁定目标后,

警方雷霆出击,

仅用6小时

便在睢宁城区一宾馆内

将3名嫌疑人全部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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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涉案人员陈某某(18岁)、王某某(15岁)、刘某某(15岁)3人曾多次以农村住宅为目标实施盗窃,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未实施前,因年龄问题几人未受到实质性处罚。

到案后,

3名嫌疑人依旧态度嚣张,

对自身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认识严重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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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案件的办理,

关键在于“新法”

对未成年人违法处罚条款的重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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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法律打破了原来对未成年人行政拘留“一刀切”的局限,明确规定对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情节严重且影响恶劣的,或一年以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执行行政拘留。

同时,对于未满14周岁未成年人违法的,公安机关也将依法采取相应矫治教育等措施,做到宽严相济、罚教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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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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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年龄绝不是违法犯罪的“挡箭牌”。

“新法”的实施,

明确了未成年人也需

为自己的严重或重复违法行为

承担相应责任。

这既彰显了法律的刚性与威严,

也能对未成年人起到强有力的警示作用,

引导其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

敬畏法律、遵守法律。

警方在此提醒,

广大未成年人要引以为戒,

主动学习法律知识,

增强法律意识,

切勿因一时糊涂触碰法律红线;

家长和学校也应加强

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和日常监管,

做好行为引导,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记者 | 周杨

编辑 | 西红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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