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2月4日,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二),包含四起覆盖水利、林业、房建领域的典型查处案例。多部门联动查处违法分包、权力干预、规避招标等行为,有力整治市场乱象,维护招投标秩序与市场主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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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如下:

编者按:当前,招标投标领域违法犯罪呈现主体多元、手段隐蔽、链条组织化等新动向,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省有关部门查处一批典型案例,涵盖违法分包、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项目、规避招标等类型,涉及水利、林业、房屋建设等领域。

案例1:

省水利厅查处某水库工程“三通一平”及导流隧洞工程违法分包活动

2024年6月7日,黔东南州某水库工程“三通一平”及导流隧洞工程施工项目开标,中标单位为青岛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经查,青岛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在未经项目法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先后与贵州某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贵州省黔东南州某水库工程“三通一平”及导流隧洞工程(土石方开挖、道路、水保、环保)专业分包合同》、与贵州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闸门承揽订做合同》,两份合同总价为881.05万元,上述分包行为属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认定的违法分包情形。2025年5月13日,省水利厅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对青岛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处罚款5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75.5万元,对该公司贵州区域负责人和项目经理分别处罚款0.28万元,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公示。

案例2:

遵义市绥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供水工程违法分包活动

2025年1月21日,贵州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贵州某劳务有限公司就绥阳县某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的劳务作业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合同价款720万元,其中贵州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劳务总包方,贵州某劳务有限公司为合法劳务分包方。经查,贵州某劳务有限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将其从贵州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分包的部分劳务作业违法再分包给商人李某,并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合同价款46万元,相关款项分别于2025年1月26日、2025年3月25日分两次向李某支付。2025年12月18日,绥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水利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相关规定,对贵州某劳务有限公司处罚款3904.32元。

案例3:

黔南州长顺县纪委查处插手干预造林项目招标案

2016年10月—2024年3月,余某利用其担任长顺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职务上的便利,为秦某某(李某某丈夫)、郭某某、周某某等人在项目承揽、项目验收、项目款拨付及物资采购业务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经查,在长顺县2019年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2019年中央造林补贴项目、2019年中央预算内退化林修复项目、2020年天保工程人工造林项目等项目招标过程中,长顺县某工程队(法人郭某某)、长顺县某工程服务队(法人李某某)、贵州某产业有限公司(法人周某某)等公司出现频次较高,县林业局及时将异常情况向县纪委报告,2025年11月,经县纪委调查核实后,给予余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理,并没收其违法所得。

案例4:

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查处厂房建设项目规避招标违法活动

2021年7月,六枝经济开发区某厂房建设项目开工建设,总投资2500万元。经查,该项目2022年6月投入使用,而项目在六枝特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时间为2022年3月30日,存在规避招标的情况。六枝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4年9月23日将该项目的违法事实移交六枝特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处罚。2024年12月23日,六枝特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相关规定,对贵州省六枝特区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处罚款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