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登封少林办截污工程审计四年仍欠五百余万工程款,市政府岂能让民生工程成“烂账工程”!
网上消息,登封市少林办少阳河、少林水库周边截污工程,是当地落实碧水工程行动计划、守护少林水库饮用水源安全的重点民生项目,更是完善西城区市政基础设施、提升人居环境的关键布局。
少林水库作为登封市区核心供水水源,其上游少阳河流域曾因污水管网缺失,生活污水直排、雨污混流问题突出,直接威胁水源安全,该项目的落地正是为破解这一治理痛点,与东华镇西城区污水处理厂形成“收集—输送—处理”闭环,覆盖少林办4个区域5个村(居)委会,规划建设污水管网5800米,由财政资金全额保障建设。
2018年8月,该项目启动招标并分两个标段实施,河南中某建设集团凭借合规资质、合理报价中标一标段,同年10月16日与发包方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签订施工合同,约定签约合同价10926812.15元,含安全文明施工费318338.48元等费用,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单价。
彼时登封市政府高度重视该项目,相关市领导专题督导推进,施工方随即组织人员进场,虽因施工条件调整、工程变更导致工期超出约定,但仍于2019年8月完成竣工验收,项目建成后彻底解决了少林办辖区污水直排问题,如期实现生态治理与民生保障的建设初衷。
2021年5月20日,登封市审计局出具登审投意〔2021〕19号审计意见书,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完成工程结算审核,确定最终审定金额11423820.06元,较合同金额审增497007.91元,较送审金额审减3465668.84元,审计部门明确该结果为工程款支付法定依据,少林街道办事处对验收资料真实性负责,社会审计机构承担审核结果相关责任。
至此,该工程完成施工、验收、审计全流程,工程款结算金额无任何争议,发包方按约支付工程款成为法定义务。
但令人费解的是,这份具有法定效力的审计意见书出具四年多来,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始终未足额履行支付义务,截至目前仍拖欠河南中某建设集团工程款五百多万元(当事人提供数字)。
巨额工程款长期拖欠,让先行垫付大量资金的施工企业和实际施工人陷入了困局,资金流转受阻直接影响材料采购、员工工资发放等正常运营,更潜藏着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民生隐患。
这笔迟迟未结的工程款,并非简单的财务问题,而是折射出基层政府投资民生工程的深层弊病,一方面,部分基层单位存在“重建设、轻支付”的错误政绩观,将精力集中在项目立项、施工建设上,却未做好工程款支付的资金规划,甚至抱有“先建设后筹钱”的侥幸心理,让民生工程沦为“半拉子账”;另一方面,市政工程财政资金拨付流程繁琐、监管缺位,加之部分地区财政收支压力,导致工程款支付一拖再拖,而建筑市场发包方与施工方的地位不对等,让施工企业碍于合作关系不敢维权,进一步加剧“执行难”问题。
从法律层面看,少林街道办事处的拖欠行为已构成明确违约,《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明确规定,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承包人可主张优先受偿权。作为基层政府派出机构,本应是依法行政、诚信履约的表率,却在民生工程中无故拖欠工程款,不仅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更消耗政府公信力,让民生工程的“民生温度”大打折扣。
民生工程,建得好更要结得清,这笔五百余万的欠款,既是企业的经营账,更是政府的诚信账、民生账,登封市相关部门应立即介入,核查欠款原因,制定明确的分期还款计划,足额兑付工程款并支付逾期利息,弥补企业或施工人损失。
更重要的是,要从源头上建立长效保障机制,将工程款资金保障纳入项目立项审批硬性指标,完善财政资金拨付监管与履约考核机制,畅通企业维权渠道,杜绝“重建设、轻支付”现象。
民生无小事,诚信是底线,少林水库的清水见证了生态治理的成效,而迟迟未结的工程款,却成为民生工程建设中的一道瑕疵。
基层政府唯有恪守诚信履约底线,把每一笔民生工程款结清付实,才能让民生工程真正暖民心,才能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让更多企业愿意参与地方建设,让民生工程的初心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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