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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暴、造谣、随意“开盒”他人私生活,甚至将未成年人信息公然暴露在聚光灯下……近年来,随着娱乐产业和社交媒体的快速发展,“饭圈”乱象愈演愈烈,引发的社会争议也日益增多。从恶意编造信息、拉踩引战,到侵犯个人隐私、传播不实谣言,甚至波及未成年人,这些乱象不仅破坏了清朗网络生态,更对青少年价值观产生了负面影响。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明星亦非“透明人”,任何人的隐私权都应受到严格保护。然而,在“饭圈”的某些极端行为中,我们看到的是对个人生活无底线的窥探和曝光。例如,一些粉丝或营销号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并传播艺人乃至普通公民的行程、住址、通讯记录等非公开信息,严重侵扰了他人的正常生活。更有甚者,将未成年人卷入舆论漩涡,对其身心造成不可逆的伤害。这类行为不仅违背了公序良俗,更可能触犯法律。粉丝文化应建立在尊重与理性的基础上,而非通过侵犯隐私来满足所谓的“热爱”。

与此同时,谣言更是网络空间的毒瘤。在“饭圈”中,为了抹黑对家偶像或博取流量,部分账号肆意编造虚假信息,煽动对立情绪。例如,2024年巴黎奥运会期间,有粉丝因对比赛结果不满,编造涉运动员的负面谣言,最终被公安机关依法刑拘。这类行为不仅误导公众认知,更破坏了社会信任体系。

当“求真相”让位于“求刺激”,当法律底线被流量欲望践踏,网络空间何谈清朗?

如今,畸形“饭圈”文化已从最初的娱乐追星现象发展为影响社会多领域的复杂问题,大量非理性、情绪化甚至偏激的“粉丝”行为导致公共空间充满戾气和负能量,破坏了健康和谐的网络生态。比如,2023年,乒乓球运动员樊振东就曾公开遭遇私生粉非法获取其酒店房卡、多次侵入房间的严重侵扰。2025年7月,他再度在社交媒体上痛心表示,那些以“爱”之名做出伤害的人,他们伤害的,从来不只是运动员本人,“直至今日,我依然无法释怀”。

上述事件并非个例——诸多公众人物都曾陷入被网暴、被围堵、被恶意消费的困境,正常生活空间受到严重挤压。

“只要是跟自己偶像有关的都是对的,跟偶像形成竞争或者什么关系的都会被打压,被他们拿来骂,甚至侮辱、造谣。特别是竞争关系,甚至合作也不放过。”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新媒体委员会委员谭飞曾这样评论已经畸形的“饭圈”氛围。

未成年人既是饭圈的主力军,也常成为受害者。数据显示,未成年人已成为“饭圈”的重要组成部分。初中生网民中参与线上应援的比例达11%,高中生网民达10.3%,即使小学生网民也有5.6%。另有调查显示,娱乐明星微博活跃粉丝中大多是20到29岁之间的青年,占比约为74%。

青少年由于社会阅历和判断力都相对薄弱,很容易在群体裹挟下陷入非理性行为。更令人担忧的是,部分未成年人信息被恶意曝光,成为网络攻击的靶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禁止侵犯未成年人隐私,平台和粉丝组织应坚决抵制此类行为,并积极引导青少年将关注点转向偶像的正向价值与作品本身。

若连最基础的隐私保护都难以保障,又何谈为青少年构建健康的成长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利剑亟需挥向这些阴暗角落。

究其根源,极端饭圈乱象背后是流量操纵与商业利益的推波助澜。部分营销号及粉丝组织为博取关注,不惜制造谣言、煽动对立;对流量无底线的追逐进一步催生了跟踪偷拍、倒卖隐私、高价炒票等灰色产业链,明星个人信息、私人照片等,被当做“商品”售卖。比如2023年底,上海静安警方破获的案件显示:在社交网络平台上,有不法人员将明星的航班信息以低至5元/条的价格出售给他人。

加之社交平台算法偏好推送争议内容,进一步激化了非理性氛围。凡此种种,皆是将人物化为流量工具,为网络黑嘴滋生牟利空间。

“饭圈”的本质应是基于共同兴趣的情感共同体,而非被资本与流量异化的“战场”。娱产业正在蓬勃发展,而畸形化的“饭圈”文化只会扰乱行业发展的脚步。整治的关键,在于切断背后的利益链条。

近年来,中宣部、公安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广电总局等部门已多次发声,但整治“饭圈”乱象并非一朝一夕之功,而是需要监管、平台、明星、粉丝与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

监管部门需持续完善法律法规,对挑战底线的行为重拳出击;平台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通过技术筛查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清理虚假信息,并对违规账号予以严厉处置;明星等公众人物更需以身作则,为粉丝树立良好榜样;此外,粉丝与公众也需及时分辨信息真伪,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守护信息的真实性与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