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被盗

她第一时间发微信联系闺蜜

殊不知

手机那头安慰她的闺蜜

正是两次潜入她家行窃的窃贼

近日

湖南岳阳湘阴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

接到辖区居民黄某报警称

其家中保险柜中数十万元现金

及一只黄金手镯被盗

接警后

民警迅速开展侦查

通过科技侦查手段

并围绕受害人社会关系

展开细致摸排

民警锁定受害人的闺蜜彭某

有重大作案嫌疑

2025年12月17日

民警赶赴广东省珠海市将彭某抓获

经讯问

彭某对其实施盗窃

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民警在其经营的店铺内

追回赃款3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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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彭某交代

因为知道闺蜜黄某家中保险柜

存放有大量现金

便产生了盗窃的念头

利用闺蜜身份窥知其房门密码

还套话得知保险柜钥匙存放处

2025年9月底

彭某趁黄某家人外出之际

潜入其家中

盗走卧室保险柜内

存放的黄金手镯及部分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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尝到甜头后

彭某再次下手

12月上旬

彭某为支走黄某

以委托黄某帮忙运送物品为由

掌握黄某外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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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

彭某已悄悄从珠海赶到湘阴

再次进入黄某家中实施盗窃

盗走现金数十万元

为躲避侦查

其在盗窃后进行伪装离开现场

作案期间她还通过微信向黄某发送

显示本人在澳门的照片

制造不在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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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彭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逮捕

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警方提醒

此案是典型的“熟人作案”

利用信任实施犯罪

防范此类风险尤其重要:

强化物理防范:检查并加固门窗锁具。离家或夜间休息时,务必反锁门窗。

妥善保管财物:家中避免存放大量现金,贵重物品应分散置于隐蔽处或存入银行保险箱。

警惕信息泄露:切勿向他人透露家庭详细情况、生活规律、大额财物存放信息等。即使是亲友,对过度打探财产细节的行为也应保持警惕。

正确处理案发:一旦发现被盗,第一时间报警(110),并尽可能保护现场,不要随意翻动。

来源:广州日报综合湖南公安、岳阳公安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