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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频频发文整顿,健康科普规范化已成趋势!

据现代快报消息,2月2日,多名网友在社交平台曝光,称某医院妇二科在网络平台直播做手术,画面中直接出现女性患者隐私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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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3日,医院发布情况通报:医院妇二科在组织医疗业务学习时,将内部教学视频错误使用公众平台进行网络直播学习,反映出医护人员网络素养的缺失和短板,也暴露出医院对科室学习管理工作存在漏洞和过失。事情发生后,医院立即关闭相关直播链接,同步在全院深入开展教学内容及平台渠道排查,全力消除不良影响,杜绝问题再次发生。

同时,经医院党委研究决定,对妇二科负责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停职检查;对负责审核的医务部有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处分;对相关院领导已报上级党委进一步处理。

类似事件时有发生

2025年6月,市民李女士在某知名三甲医院就诊后,发现其看诊视频,未经同意就被发布在该医生的社交平台账号上。虽然面部有被打码,但身形、声音和病史等细节,让熟悉她的朋友一眼便认出,这让李女士十分苦恼。

李女士在维权期间,曾咨询专业律师,律师明确表示,医生未经明确同意拍摄并发布就诊过程,确实涉嫌侵犯患者的肖像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从法律层面构成侵权。同时,律师也提醒李女士,这一类侵权案件维权面临现实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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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医生视频账号的“门诊实录”合集,

发布了78个患者看诊案例。

图源:央视网

事实上,全国不少三甲医院的医生均在各大平台开设“科普账号”,且普遍采用“专业解读+病例分享”的模式,通过真实诊疗场景增强科普内容的吸引力和可信度。其中,部分账号通常拥有可观的粉丝数,所发布的案例视频常获得数千点赞和评论,但在患者隐私保护方面却存在明显漏洞和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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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有此经历的患者在社交媒体上发帖表达不满。

图源:央视网

社交平台上,不少网友留言反映相同遭遇,作为公开发布视频里的主要人物,患者知情同意权没有被充分尊重。有人拔牙期间被拍摄,医生告知会被用作“案例”;有人就诊期间看到相机,可拍摄人员未明确告知用途;有人完全不知道被拍摄,视频就直接被发布在社交平台上,直到患者发现或投诉后才下架。

国家卫健委明确:

未经报备,医务人员禁止擅自科普!

为规范医疗科普内容创作,保护患者的权益,2025年3月20日,上海推出了全国首个“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其中明确指出“禁止发布违背伦理道德、公序良俗、侵犯他人隐私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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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6日,《四川省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试行)》发布,针对省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明确列出十项「禁止」行为;

2025年8月22日,《天津市健康科普行为指引(试行)》发布,罗列 10 条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发布健康科普信息时应遵循的行为规范;

2025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医务人员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提出:未向医疗机构报告,不得以该医疗机构及其职能部门名义或个人职务身份(含存在可推断单位及身份的相关标识及提示内容)开展互联网健康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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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7月,国家卫健委主管的全国性卫生行业报《健康报》发表文章《医务人员应知应会法律知识|擅自发布就诊视频 侵犯患者多项权利》。

其中提到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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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法规的出台是为了打击“李鬼”,将“灰色地带”逐步消除。它们并非限制医生科普的自由,而是为医生提供了一个清晰的合规路径,让医生在传播健康知识时,能够避免无意间“踩雷”。与此同时,法规为公众提供了信息真伪的判断依据,确保科普信息能够真正服务于公众利益。

“明确了什么不能做,反而让我们可以更安心地做科普。”一名三甲医院主治医师与记者聊起新规。

从《通知》的出台到科普与职称评定相关规则的落地,医学科普这个问题始终走在更细化、更明确的道路上。

来 源 / 华医网综合整理自现代快报、央视网、《健康报》、上海市卫健委 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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