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这句话的意思是,做亏心事的人总想掩盖自己的亏心事,殊不知,若想让人不知道自己做了亏心事的最好方式,就是不要去做亏心事。
同理,企业若触碰安全生产红线、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就应该被广而告之,而不是总想着怎么把丑事遮掩。
做了不好的事被公开,这既能惩戒违法者,也能警示同行,倒逼全行业绷紧安全生产之弦。
然而,在山西吕梁的孝义市,近日却发生了一件令人瞠目结舌的事。
2025年12月11日,孝义市政府官网上曾发布公开信息:中铝山西分公司孝义铝矿因存在安全生产隐患,被孝义市应急管理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这条处罚信息的落款时间是2025年6月25日,直至2025年12月11日孝义市应急管理局在孝义市政府网发布“2025年行政处罚公示台账(第二期)”,才被公众熟知。
孝义市监管部门主动履职、排查安全隐患,这种守护公共安全的举动值得我们点赞。
但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这条处罚信息公开后不久,却又被人迅速地从孝义市政府官网上撤下。这一上一下,如此随意的操作出现在政府官网上,令人费解。
一家因安全生产隐患被处罚的企业信息本该被曝光,如今却突然成了一个讳莫如深的事,这背后的原因究竟是什么?是公开该企业处罚信息不合适?还是此前的处罚决定本身存在疏漏?
据新黄河报道,孝义市应急管理局给出的回应是:处罚信息公开后遭到“非正常转发”,可能危害被罚单位的“经济安全”,因此取消公开。
孝义市应急管理局这番说辞看似给出了理由,实则荒唐至极,根本站不住脚。
什么是“非正常转发”?什么又是“可能危害企业经济安全”?在勇哥看来,政府官网公开的政务信息,本质上就兼具公开性与传播性。
既然孝义市应急管理局选择对外公开这个信息,就应该预见到信息被转发、扩散的可能。而信息转发又是公众获取、传播政务信息的正常途径,何来“正常”与“非正常”的生硬划分?
孝义市应急管理局这种模糊措辞的回应,让人满头雾水。
企业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本质上是对员工生命安全、公共利益的漠视。
依法处罚并公开相关信息,既是对违法企业的惩戒,更是对其他市场主体的警示,能倒逼企业重视安全生产、规范经营行为,同时也能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让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到安全生产监督中来。
如此兼具惩戒与教育意义的公示,怎么就不能被人转发?怎么就成了“危害企业经济安全”的行为?
安全生产是不可逾越的底线,公民本就拥有对漠视公共安全企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作为监管部门无权剥夺公众的这些权利。
如果执法部门动辄以“危害企业利益”“非正常转发”等站不住脚的理由,随意撤回已公开的处罚信息,那么信息公开制度将形同虚设,监管的严肃性与权威性也会大打折扣。
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能被随意遮掩,若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可以藏着掖着,那么安全生产的红线将沦为一纸空文,其他企业也可能心存侥幸、漠视安全。
坚守安全生产底线,让违法者受到应有的惩戒,让公众的知情权得到切实保障,这才是政务信息公开的意义与责任。
而孝义市应急管理局如此为企业遮丑,真的很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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