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柳姗姗 彭冰)近日,记者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2025年,吉林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优质高效审理各类涉企民商事案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共审理各类涉企民事案件超26万件,结案率达98%。

据悉,2025年,吉林法院恪守平等保护原则,秉持各类所有制企业诉讼地位与诉讼权利一律平等的司法理念,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强司法保障。在审判工作中,该省法院严格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在涉及建设工程、房地产、矿产资源等领域的案件审理中,准确把握市场准入管理规定对合同效力的影响,依法否定排挤民营企业的不合理条款。

此外,在金融借款纠纷案件审理中,法院依法规范金融机构单方面增加发放贷款条件、中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行为,确保民营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民间融资行为,依法规制“高利贷”“砍头息”及职业放贷、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等违法行为。针对交易中关于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约定以第三方支付款项为付款前提的“背靠背”条款,依法认定无效,防止大企业凭借优势地位欺压中小企业。

同时,该省法院持续提升破产审判质效。用好重整、和解、清算等破产制度,做好庭外重组与庭内重组高效衔接,推动多类型困境企业选择符合自身实际的制度路径,实现资源优化配置。针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专项设计救治路径,通过在预重整、清算程序中适用“预表决”规则推进“清算转和解”等举措,帮助企业化解债务、盘活资产。

记者了解到,吉林省企业庭外重组中心现已成立,于2025年12月22日正式受理首例案件。该案的受理标志着“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衔接机制在吉林省首次实践落地,为后续通过市场化、法治化途径救治具有发展前景的困境企业、服务保障产业转型升级,探索了有效路径。

来源: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