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年底了,想必辛苦一年拿不到工资的员工正奔波于讨薪的路上。

但面对讨要工资,他们不得不忌惮三分。

为嘛?因为有人发明了一个时髦词语——恶意讨薪。

这年头,离说的话术真不少,但发明“恶意讨薪”这个词,排上前三应该不是什么问题,毕竟,它太荒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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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一个词而已,本来简单直白的事情,却把黑白拧成了麻花,简直颠倒黑白。

把欠薪的恶行轻轻一把带过,反倒把讨薪的劳动者烙上一个“恶意”的印记,这是哪门子的规范维权?明明就是为资本甩锅、给失职遮丑的顶级话术而已。

咱先从逻辑上看,你干活,老板给钱,天经地义吧。老板欠薪,是违约,更是违法,甚至明明就是掠夺,逻辑清晰吧。

老板欠薪,劳动者讨薪,要回自己的血汗钱,本是法定权利,更是在法律框架下的合法主张,合理合法,哪来的恶意?

但生生造出这么一个“恶意讨薪”的词出来,这画风就全变了,因为把大家讨论的焦点改了,转移了,不再是“欠没欠薪”,而成了“方式对不对”,似乎在传递一个信号,那就是只要没跪着要钱,全都是“恶意”。

有意思的是,发明这词的人大代表叫李宝忠。他的企业因为拖欠纠纷已被列为被执行人了,居然还好意思提议给“恶意讨薪”者上黑名单。

这算是什么操作,就好比小偷指责失主,我偷是偷了,但你不能“恶意追脏”,出了事你得负责,简直荒唐到了极点。

反观那些辛苦打工人,居然不一留神就被贴上了标签。其实,他们全都是走投无路的人。

仲裁跑断腿,投诉没人管,老板要么东躲西藏,要么转移资产……劳动者实在没辙,才想出一些极端办法,无非是想要个结果。

结果呢,欠薪的没点事,讨薪的反倒成了制造麻烦者,不是要证明你该拿多少钱,而是你做了什么出格的事,这种举证倒置的荒诞性,也就这个词能配得上!

其实,国际劳工组织对此早有明确规定,劳动者有权用合理的方式要回报酬。但到了这儿,“合理方式”却是个无底的洞,更没个明确的标准,说不合理就不合理。你温和沟通,老板当耳边风,左耳进右耳出;你闹点动静,就被扣上一顶“恶意”的帽子——合着这劳动者的血汗钱,得看老板们的心情,心情好,就给点儿;心情不好,那就不给了,想讨要,那就是恶意!

说白了,这个词最毒的地方,就是它催生了畸形的生态。这导致欠薪者有恃无恐,反正也多少违法成本,你逼急了,我玩消失术;执法者也不问缘由,只盯着讨薪方式。

玩到最后,居然玩出了一个无解的死局——“欠薪无罪,讨薪有罪”。更为可怕的是,这个话术居然一下子火了,为嘛,资本拿来可用,简单粗暴,一下子成了通用型模板,复制即可,现学现用。

这样的职场氛围,这样的用人机制,把合理维权污名化,简直是对劳动者的集体凌辱。

那么,真要论谁恶意,这标签到底该贴在谁身上?显然根源不在劳动者身上,要我说,要么是恶意欠的资本,要么是监管缺位的监管者,要么是发明这词、颠倒黑白的话术人……

劳动从来不该被人笑话,工资更不应该被拖欠,也不应该让劳动者流血流汗还流泪,更不应该让“恶意讨薪”这种荒诞话术随意践踏咱们的公平正义——这才是这世道该有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