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启用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规定,依据《关于对经开区花园路(迎宾大道至永安街段)实施全天禁止大货车通行的通告》,决定自2026年2月11日零时起正式启用新乡市经开区辖区设置的1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自2026年2月11日起,公安机关将对经开区花园路(迎宾大道至永安街段)大货车闯禁区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电子监控抓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按“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予以处罚。

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新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九大队

2026年2月4日

来源:畅通新乡

编辑:杨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