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通行秩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临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新增1处共2套违法取证设备,现将设备有关信息予以公示。自2026年2月2日起公示,公示期为5天,于2026年2月7日公示到期正式启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附件: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公示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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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2月2日

来源:临沭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