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泸州一则“孩子险些被拐”的短视频在网络上迅速传播。视频中,博主称自家孩子在商场附近玩耍时,遭遇“戴黑口罩、黑帽子、穿黑衣服”的中年男子试图抱走,画面描述惊险,引发大量家长恐慌。然而,警方调查后证实,该视频系虚假摆拍,所谓“拐骗情节”并不存在,发布者也已承认造假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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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从猫一杯的“捡到小学生在巴黎的寒假作业”,到最近的“小女孩50元淘到名酒”,类似摆拍造假事件屡屡上演,最终结局也往往相似:真相被戳穿、当事人被处理、舆论短暂愤怒,随后又被下一条“爆款”覆盖。为何在一再被查处的背景下,仍有人选择明知违法却铤而走险?

“被处罚也值了”,正成为一些自媒体从业者心照不宣的潜台词。摆拍造假之所以屡禁不止,一个核心原因就在于:它被系统性地当成了“试错成本”,而不是不可承受的违规代价。要真正遏制这一现象,只靠道德谴责,删帖封号可能还不够。摆拍造假涉及发布者、平台、传播者、监管部门等多个主体,对此问题需要多方协同共治,加大惩处力度。

发布者必须承担“第一责任人”的实质后果

无论是个人博主还是MCN机构,摆拍造假都不是表达自由,而是对公共信息秩序的破坏。对发布者的惩处,不能停留在删帖、道歉、封号层面,而应形成明确可预期的后果链条:经济层面的“归零”,包括违规内容产生的全部收益追回;账号层面的“穿透式惩戒”,避免换号重来;信用层面的“留痕”,让违规行为在行业内可被识别、可被累计。只有当发布者清楚地意识到,摆拍不是一次简单的试错,而是一次职业风险,源头冲动才会被压制。

平台不能只做“中立管道” 而必须承担治理主体责任

算法推荐并非价值中立,摆拍内容之所以能迅速扩散,往往正是因为其高度戏剧化、情绪化特征契合算法偏好。如果平台一边高举“内容真实性”旗帜,一边又在机制上奖励冲突、夸张与极端叙事,本身就构成矛盾。因此,平台治理的关键不只是“删什么”,而是“推什么、不推什么”:对多次被认定摆拍的账号,应实施长期降权而非短期处罚;对涉及公共议题却无法核验真实性的内容,应降低推荐强度;对标注真实、来源清晰、可复核的内容,给予稳定曝光。

传播者不能免责

在摆拍造假的传播链条中,转发、剪辑、二次加工者往往是流量放大的关键推手。一些账号明知内容存疑,仍选择“先转再说”,甚至通过二创进一步放大虚假叙事。对此,有必要强化“注意义务”意识:对明显失实、已被辟谣的内容继续传播,应承担相应责任;对以“吃瓜”“围观”为名的恶意扩散,可通过限流、警示等方式加以约束。

监管部门需要从“事后处置”走向“机制震慑”

当前不少处罚仍集中在个案通报,虽有警示意义,却难以形成长期约束。更有效的方式,是通过制度化安排提高整体违法成本:一方面,推动跨部门、跨平台的信息共享,防止违规者“平台间流动”;另一方面,对组织化、产业化摆拍行为,加大对幕后策划者、机构操盘者的处罚力度,而不仅是处罚出镜的“前台人物”。当监管目标从“某条视频”升级为“整条灰色链条”,治理效力才会显现。

当发布者不敢造假、平台不愿放大、传播者不再助推、监管形成合力,摆拍才会真正失去生存空间。

看看新闻记者: 王成

编辑: 王成

责编: 周宇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