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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区分局

关于无主物品认领的公告

致广大群众:

2024年7月,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区分局横沟桥派出所接到一起报警,报警人称其账户多出一笔疑似涉案资金6320元,派出所受理后依法办理暂扣,因该笔资金一直没有明确归属,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七条之规定,现依法向社会发出认领公告,请权利人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财物所有权证明材料,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区分局横沟桥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进行认领。逾期无人领取的,我局将依照无主财物依法处理。

联系地址: 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区分局横沟桥派出所

联系人: 黄警官 18995822067

2026年2月4日

来源: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区分局

一审/编辑:黄亚琦

二审:徐志祥

三审:洪 伟

监制:朱封金

出品: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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