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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阳晚报)

近期,宁波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以下简称“妇儿医院”)一患儿术后不幸离世。宁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成立由市政府办公厅、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综合执法局等部门组成的调查组,依法依规进行全过程调查核查,对相关机构和人员严肃追责问责。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患儿诊疗情况

患儿许某熙于2025年11月11日入妇儿医院治疗,被诊断为混合型房间隔缺损、冠状静脉窦无顶综合征、肺动脉高压。11月14日开展手术,术后出现心力衰竭、呼吸衰竭等病情变化,经抢救无效,于22时03分宣布临床死亡。

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等相关情况

2025年11月17日起,宁波市卫生健康委启动行政调查,依法依规开展医疗事故技术鉴定。2026年1月12日,在公证机构全程公证及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的监督下,按患儿家属要求进行了专家回避,宁波市医学会从专家库随机抽取国内权威专家9人,组成鉴定专家组,分别为小儿胸心外科3人、小儿超声组1人、儿科麻醉1人、儿科危重医学1人、CT诊断1人、法医学2人。

鉴定专家组对术前诊断、手术指征、手术时机、术前评估、手术方式选择、手术操作、术后监护、患儿死因进行了鉴定分析。鉴定专家组认为患儿存在混合型房间隔缺损,大小分别约3mm和7mm,右房右室稍增大,同时存在肺动脉高压,有择期手术指征。医方存在以下过失:术前“冠状静脉窦无顶综合征”诊断依据不足;未进行术前多学科讨论,术前评估欠充分;手术时机选择欠妥当;手术入路选择欠谨慎,手术操作出现失误,导致二次房间隔缺损修补,手术时间过长;术中出现突发情况处理及告知欠及时、欠规范;对患儿术后病情严重程度、病情变化的预判和认知不足,术后监测不到位,处理不够及时。医方上述过失与患儿术后并发心力衰竭、呼吸功能衰竭而死亡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患儿自身存在混合型房间隔缺损、肺动脉高压,右肺静脉单干变异,房间隔缺损靠近右肺静脉及下腔静脉开口,增加了手术难度及风险,也与患儿死亡存在一定关联。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等规定,本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医患双方对鉴定结论已签字确认。

调查组还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关于切口缝合等情况。尸检报告中提及患儿右侧第3至第4肋间6.5cm的未缝合横行手术创口,系肋间肌切口,鉴定专家组认为,根据手术记录,肋间已采用1-0可吸收线缝合固定,无须再缝合肋间肌,医方处理未违反诊疗常规。关于心包右侧面5.0cm的未缝合手术切口,鉴定专家组认为,对于婴幼儿患者,为避免心脏压迫和积血导致心包压塞,心包切口一般不进行缝合。右心房表面止血海绵系可吸收再生氧化纤维素止血纱,常用于控制手术创面渗血,可在体内自然分解吸收,无需二次手术取出。关于缺损修补操作。鉴定专家组认为,根据手术记录,主刀医师第一次修补房间隔缺损时,将两处相近房间隔缺损剪通为一个缺损后再进行修补,此处理未违反诊疗常规。关于病历记录。在患方在场签字确认的情况下,妇儿医院对病历进行了封存并如实提供给患方。市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对病历进行复核,在公证处全程公证下确定第三方数据鉴定机构,委托其对电子病历进行鉴定,形成了电子病历鉴定书。综合复核专家和鉴定机构意见后认为,该病历书写不够准确、全面,术前讨论记录、死亡记录等不够规范,个别记录生命体征描述错误。关于手术室监控录像。根据国家卫生行业标准,手术摄像监控系统为各级医院选配装备。患儿手术所在手术间配有两个监控摄像头,一个用于实时监控的广角全景摄像头,因保护患者隐私需要,于2022年10月拆除了存储硬盘,只保留监控功能,用于实时了解手术室运行情况。另一个专用于麻醉车监控,具有存储和回放功能,所摄画面仅覆盖麻醉车区域。相关设备已在全程公证下由公安机关完成勘验。上述区域监控摄像配置符合相关规定。

三、有关责任人员和机构处理情况

调查组认为,针对医疗团队存在的过失和问题,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区分局已依法立案侦查。根据医疗机构、医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已责成妇儿医院免去主刀医师陈某贤外二科(心胸)主任职务,免去麻醉医师严某雅麻醉科主任职务;市卫生健康委依法吊销陈某贤医师执业证书,暂停PICU医师董某亚执业活动6个月,给予陈某贤、董某亚、严某雅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

经调查,妇儿医院存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不到位,医疗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意识不强、能力不足,医患沟通不力、缺乏人文关怀等问题。市卫生健康委已责成妇儿医院作出深刻检查,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给予医院党委书记陈某警告处分,院长陈某水记大过处分并作免职处理,副院长郑某善作免职处理。

市卫生健康委对该起医疗事件处置研判不足、指导不力,宁波市政府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并切实整改。

我们对患儿的离世深感痛心,对患儿家属致以深切歉意。针对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深刻反思、汲取教训,切实加强全市医疗机构管理,持续开展医疗质量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完善医疗质量安全制度,督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严格执行诊疗规范,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全心全意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媒体、网民朋友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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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宁波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一起患儿术后离世医疗事件引发关注。

宁波市卫健委12月14日发布情况通报:

2025年11月14日晚,患儿许某某在宁波大学附属妇女儿童医院(以下简称妇儿医院)接受心脏手术后不幸离世。我们对此深感痛惜,向其家属表示深切慰问。

事发后,我委成立调查组,通过调取资料、实地核查、谈话询问等方式开展全面调查,对发现的病历违规问题立案调查,对医疗责任问题启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委托患儿家属指定的湖北崇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尸检。11月27日,属地公安机关已受理患儿家属的报案。12月12日,法院已经受理患儿家属提出的诉讼。

调查组认为,医疗团队对手术风险评估不足、手术操作存在过失、术中出现突发情况未及时告知、术后监护处置有缺陷,具体医疗过错及其责任程度需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等完成后予以明确;医院存在医疗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风险防范能力不足、应急处置不力、人文关怀缺乏等问题。

根据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委责成妇儿医院作出深刻检查,给予妇儿医院党委书记警告处分、院长记大过处分,给予分管副院长免职处理。妇儿医院免去主刀医师外二科(心胸)主任职务、暂停其诊疗活动;免去麻醉医师的科主任职务、暂停其诊疗活动;暂停儿童重症监护病房主管医师诊疗活动。接下来,将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对相关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关于家属和网民关心的其他问题,调查组也进行了认真负责的调查。主刀医师1994年7月毕业于温州医学院儿科医学专业,2014年1月被聘为小儿外科学主任医师,具备开展本次手术的资质。经查,患儿手术所在手术间配有两个监控摄像头,其中一个用于实时监控的广角全景摄像头,未配置存储介质,不具备回放功能,相关设备已在全程公证下由公安机关完成勘验。另一个专用于麻醉车监控,配置存储介质,具有视频回放功能。同手术室的其他手术间监控摄像配置相同。医院儿童重症监护病房的病室内未安装摄像设备。上述区域监控摄像配置符合相关规定。

12月14日,初步调查结果公布,相关人员受到处理。根据家属要求,宁波市委托湖北崇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尸检。

12月19日,在第三方公证机构公证下,尸检报告移交“小洛熙”家属。针对家属就手术治疗过程提出的质疑,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宁波市已启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将组织国内权威专家对具体医疗过错及其责任程度进行认定,并根据鉴定结论对相关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编辑:田原 | 审校:胡亚妮 | 审核: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