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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独墅湖创业发展中心是苏州独墅湖科教创新区管委会下设的公益类教育服务机构,主要工作职责为高校服务工作和区域创新创业工作。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岗位名称:创业服务部专员

  1. 招聘人数:1人

  2. 岗位职责:

    (1)负责青年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引进、培育和落地成长;

    (2)负责落实园区“一港十基地”工作内容;

    (3)负责协调产业园、金融机构、服务部门等单位,为青年人才提供服务;

    (4)根据科教创新区工作要求安排的其他事项。

  3. 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2)学历条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理工类、经济类、管理类、法律类专业背景,复合型学历背景优先;学历是指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及相应学位,报名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专业”的设置目录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工作经历:具备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31日,具体工作经历认定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清单为依据。

    (5)优先条件: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有海外留学经历或英语听说写能力优秀者。

    (6)有下列情形的,请不要报名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适合应聘的人员。

(二)岗位名称:院校合作部专员

  1. 招聘人数:1人

  2. 岗位职责:

    (1)负责区院校项目服务、国内外高校合作与交流等工作;

    (2)负责推动校际合作、校所合作、校企合作;

    (3)根据科教创新区工作要求安排的其他事项。

  3. 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2)学历条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理工类、经济类、管理类、法律类专业背景,复合型学历背景优先;学历是指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及相应学位,报名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他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专业”的设置目录参照《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年龄条件:35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工作经历:具备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31日,具体工作经历认定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清单为依据。

    (5)优先条件: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有海外留学经历或英语听说写能力优秀者。

    (6)有下列情形的,请不要报名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适合应聘的人员。

二、有关待遇

被录用人员与苏州独墅湖创业发展中心签订劳务合同,实行企业化管理,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退休后享受企业职工养老待遇。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时间

下载附件《简历登记表》,填写完成后发送至邮箱:dujc@sdlsed.com

点击下方进入“Today苏州”公众号

发送消息“0205”

即可获取《简历登记表》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2月28日17:00。

二、资格确认

简历初审:3月2日-3日

结果通知:3月4日-5日,以收到邮件结果为准。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6年3月6日9:00—17:00。

初审异议邮箱:qxf@sipac.gov.cn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 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一般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 信息填报不准确、不完整或者因应聘人员无法联系,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录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笔试

  1. 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法。

    考生需参加统一的笔试考试,卷面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等综合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应试人员对报考岗位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的掌握情况。

  2.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

五、面试

  1. 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请确保通讯方式畅通。

  2. 资格复审与面试同步进行,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资格复审不合格,无法进入面试环节。

  3. 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采取访谈面试的形式进行。

  5. 总成绩。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合格线以上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六、体检和考察

  1.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视情况递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是否递补,并将有关情况按规定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进入面试且总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录用

  1.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独墅湖科教创新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发放录用通知书。录用后,服从科教创新区岗位统筹安排。

  2. 录用人员应在《录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录用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咨询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0512-62600353(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监督电话:0512-62608128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