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可以吃吗?”
或者,“人可以吃人吗?”
这样的问题问出来都是会被厌恶的。
孟子批评战国时的各国君主时,说他们是“率兽食人”的禽兽。
因为禽兽是吃人的,而君主们的所作所为简直和吃人无异,自然也就是禽兽。
既然只有禽兽才会吃人,所以,吃人的就不是人,而是禽兽了。
这也告诉了我们,人是不能吃人的,人肉是不能吃的,除非要做禽兽。
“为什么不能吃人?”
“因为人是人,不是禽兽。”
“为什么禽兽不是人?”
“因为禽兽吃人”
但这种循环论证并没有向我们解释清楚,为什么人不能吃人?为什么人肉不能吃?
实际上,人是吃人的,人肉也是可以吃的。
我们翻开中国传统医学经典的《本草纲目》,第五十二卷就是以人为药材的“人部”。
虽然李时珍说用人做药不仁,这大概也是对于吃人是禽兽的评价,但通过他的记录,我们还是能够了解到,中国历史上有将人当成药材的事实。
甚至,在中国历史上用人肉做药,也还是一件会被朝廷表彰的美谈。
比如《明史·沈德四传》记载,直隶华亭人有个叫沈德四的,有一年,他的祖母生病,沈德四为了给祖母治病,从自己大腿上割肉,给祖母吃,之后祖母病好了。后来他的祖父也生了病,同样是为了治病,沈德四割了自己的肝,祖父吃了以后,病也好了。
这同样是吃人肉,就不会被视为是禽兽,而是感天动地的孝行。
地方官将沈德四的孝行上报朝廷后,洪武二十六年,孝子沈德四被朝廷表彰,还授予了太常赞礼郎。
孝子的肉是可以吃的,忠臣的肉也是可以吃的。
比如著名的介子推,陪伴晋文公流亡十多年,不离不弃,忠心耿耿。甚至为了不让晋文公挨饿,割下自己的肉,献给晋文公吃。
这就一直被当成是忠臣的典范来传颂的。
吃人是禽兽,吃人肉是禽兽,但这些吃了自己子女、臣子肉的长辈和君主,从来没有被用禽兽骂过,反倒是赞扬忠臣孝子牺牲自己的做法。
当然,说到这里,可能会有人质疑说,这不是我们理解的吃人,我们理解的吃人是把一个人杀了吃肉,不是忠臣孝子这种主动让人吃。
如果是这种吃人的话,也是被允许和存在的。
比如吃仇人的肉。
明代周晖著作的《金陵琐事》记载说,明成祖恨极了建文帝的臣子方孝孺,不但下令将方孝孺凌迟处死,还下令,让围观者吃方孝孺被凌迟下来的肉,吃一块肉,赏赐一两银子。
还比如明武宗时的太监刘谨,被凌迟处死后,他的仇人在刑场抢着吃他被割下来的肉。
同样也没有人会认为,这些吃人肉的人是禽兽。
因为他们是在报仇,所以“恨不得食肉寝皮”这句话,绝不仅仅是夸张,而是一种存在。
这些吃人,有的是为了治病,有的是报仇,还有的是为了君主牺牲,那有没有单纯为了吃的吃人呢?
答案是也还是有的。
我们看《汉书·食货志》记载,汉高祖初年,由于秦末以及楚汉连年战争,生灵涂炭,无法正常耕作,一石米的价格涨到了五千钱,后果是“人相食”。
汉高祖下令,允许老百姓卖掉自己的孩子筹集路费,移民到四川寻找吃的。
我们也同样不会评价这些吃人的人是禽兽。
因为他们面临的是不吃人肉,就会饿死的极端环境,这是不得已的选择。
但这些人吃人的记载都告诉了我们一个事实,那就是人是吃人的,人肉也是可以吃的。
实际上,同类相食这种事情,不但人类会做,禽兽也会做的。
比如人类的近亲黑猩猩,虽然被认为是食草动物,以水果、树叶、浆果、昆虫为食,但它们也会吃其它黑猩猩的肉。
人类多次观察到,一个部落的黑猩猩联合起来,向临近黑猩猩部落发动战争,杀死对方,然后吃掉死者的尸体。
以及,在许多动物中,会发生雌性吃下自己产下的幼崽的情况。
比如人类最熟悉的母猪会吃掉自己的幼崽。
所以我们没有必要对人类吃人类感到惊讶,或者不能理解,因为同类相食在自然界中本就是存在的。
我们应该思考的是,为什么人不能吃人?为什么人不能吃人肉?
首先去掉“这是道德约束”这种错误的答案。
在我们列举的人吃人的例子中,都已经证明了,这不是道德约束的结果。
甚至,有的时候道德反而是支持吃人肉的,比如吃忠臣孝子的肉。
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成本。
我们会发现,无论是动物的同类相食,还是人类的同类相食,都不是常态,而是在极端情况下的一种选择。
这就意味着,对于人类来说,吃人是高成本的选择。
因为除了心甘情愿牺牲自己,让人吃自己肉的忠臣孝子,通常情况下想要吃人肉,往往需要通过杀死人,才能实现这个目的。
而人类之间的搏斗并不是没有后果,要么双方都死亡,要么双方都受伤,要么一方死亡一方受伤。
总而言之,无论哪一种后果,对于想要吃人的人来说,为了达到吃人肉的目的,成本太高,显然是不明智的。
既然我们可以通过吃其它食物填饱肚子,也就没有必要来吃人。
以及,在有其它食物可以填饱肚子的情况下,还要杀死他人,仅仅是为了吃人肉,这种做法会引发群体内的恐慌。
反过来,杀死敌人,吃敌人的肉,并不会引发群体内的恐慌。
所以,是吃人的成本太高——需要吃人者冒着生命风险,以及破坏群体的稳定,使得对于人类来说,人不能吃人、吃人肉成为了不能接受的社会禁忌。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