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甘孜藏族自治州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即将实施新闻发布会在康定召开。州生态环境保护局、州水利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部门负责人介绍了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作为守护群众“水缸子”安全的专门法规,经审议通过,该《条例》将于2026年3月1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甘孜州饮用水水源保护进入法治化新阶段。
甘孜州地处长江、黄河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地和补给区,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近年来,州委、州政府将饮用水水源保护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持续加大投入,水质及周边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为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加强保护、保障饮水安全,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制定的《甘孜藏族自治州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应运而生。
据了解,《甘孜藏族自治州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界定了适用范围与基本原则,明确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保护职责,并对水源保护区划定、规范化建设、风险防范、应急处置、生态补偿等作出系统规定。同时,对一级、二级保护区及分散式水源地内的禁止行为设置了明确罚则,为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构筑了坚实的制度屏障。
为将《条例》落到实处,相关部门在发布会上亮出实招。州生态环境保护局表示,将构建“线上+线下”宣传矩阵,通过省州县媒体专栏解读核心条款,推动纳入村规民约并结合“圣洁甘孜”品牌宣传,凝聚全民守护合力。在此基础上,将水源保护纳入河湖长履职重点,建立跨部门联动共享机制,明确乡镇巡查责任,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基层发力、全民参与”闭环管理。同时,推行网格化监管,严查保护区违规行为,完善水质监测预警并加密高风险区监测,畅通举报渠道,以刚性执法守护群众饮水安全。
州水利局表示,将全州24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为采砂禁区,结合河湖“清四乱”严打非法采砂;压实沿河沿库乡镇及水库管护责任,建立“常态清理+定期清漂”机制并纳入河湖长制考核,为河道库区“洗脸去垢”;聚焦农村供水,截至2025年底建成4383处工程覆盖78.03万人,自来水普及率86%,6县(市)实现县域统管,水质合格率86%,目标2028年统管率达100%,让农牧民用上更安全稳定的自来水。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示,将通过系列举措提升城市供水质量。针对老城区管网老化、冻损问题,推进管网更新改造,选用耐低温管材并配套保温设施,给供水系统“强筋健骨”。同时,监督32座城市供水企业严格执行“每日常规检测、每月41项关键检测”,季度公示结果并建立抽查机制,严处不达标企业,为水质安全“全程盯防”。此外,将组织从业人员技能培训,聘请第三方机构下沉一线帮扶,补齐基层运维短板。
全媒体记者:兰色拉姆 代越(见习)
编辑:刘睿娟
责编:岳诗蕊
校对:卢雪英
审核:白马
监制:谭荣皓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