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书显示:2020年3月4日20时42分许,一辆小型越野客车在无为市、无城镇王福路行驶时,与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导致相关车辆受损及人员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委托我所对李某的血液进行乙醇定性定量分析。
【鉴定过程】
2020年03月05日,被鉴定人李某的血液1管(试管编号:234255272),管内约2.0mL,暗红色,无凝血块,存于真空采血管中,外包装完整,送检血液无渗漏。
2020年03月05日,我所鉴定人员在我所依据《生物样品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乙醛、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的顶空-气相色谱检验方法》(GA/T1073-2013),使用安捷伦7820A型气相色谱仪(设备编号:18100483)对李某的血液进行乙醇含量分析。
1、检材处理:血液存于2mL真空管中(试管编号:234255272),抽取100μL血液加入顶空瓶中,抽取500μL叔丁醇内标液加入顶空瓶中,加盖铝帽密封,然后放入顶空进样器中自动进样。
2、仪器和条件:安捷伦7820A型气相色谱仪(设备编号:18100483),FID检测器,毛细管色谱柱DB-ALC2:30.0 m × 0.32 mm × 1.20 μm,色谱柱温度40℃,进样口温度150℃,检测器温度250℃。载气(氮气),柱流量6 mL/min。安捷伦7697A顶空进样器参数:恒温炉温度:65℃;样品流路温度:105℃;传输线温度:110℃;样品瓶恒温时间:10 min。
3、检验过程:(1)标准溶液:移取1000 mg/100mL乙醇标准液适量,分别稀释得10 mg/100mL、20 mg/100mL、50 mg/100mL、80 mg/100mL、100 mg/100mL、200 mg/100mL、300 mg/100mL的乙醇标准使用液。(2)检材样品:取100 μL待测血液与500 μL叔丁醇内标液置于样品瓶内,密封,混匀,置顶空进样器加热,测定。
【分析说明】
依据鉴定标准GA/T1073-2013《生物样品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乙醛、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的顶空气相色谱检验方法》对送检的标识为李某的血液(试管编号:234255272)进行检验、分析。乙醇浓度为118.1 mg/100mL。
平行检验
1
2
乙醇含量
118.2 mg/100mL
118.0 mg/100mL
【鉴定意见】
所送李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8.1 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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