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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ST银江(300020)投资者索赔案迎来新进展。代理该案件的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透露,其近日已向法院提交新一轮立案申请

2025年4月,浙江证监局对ST银江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存在多项信披违规事项。其中包括: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3年年报和2024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2018年至2023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2021年至2023年三季度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相关公告文件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

值得注意的是,除上市公司外,其2021年、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中兴华所在2026年1月也被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监管部门指出,中兴华所出具的ST银江2021年度、2022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其在ST银江2021年、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

监管部门责令中兴华所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业务收入556.6万元,并处以等额罚款556.6万元;同时对签字注册会计师等责任人员予以警告,并各处以30万元罚款。

此次中兴华所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进一步坐实了ST银江的信披违法违规事实,也为投资者索赔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依据。

针对ST银江的违法事实,刘鹏律师表示,目前判断,两类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1)在2023年8月29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银江股票,并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2)在2019年4月19日至2024年9月13日(含当日)期间买入ST银江股票,并在2024年9月13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符合上述任意一个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公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