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云南3男子从起火车辆中救出3人的视频引发广泛关注。
视频显示,一辆白色小车失控滑入路旁沟里,随后冒出浓烈黑烟和火焰。在1分钟内,该车司机和赶来救援的2名男子(白衣和灰衣男子)砸破车窗,拽出3人。其中白衣男子连续拽3人过程。
视频引发广泛关注,网友纷纷点赞白衣司机,建议他可以申报见义勇为。该网友回复称,很遗憾没能救出副驾上的人,自己尽力了,他的手被严重烧伤。
2月5日,该网友在直播中表示,他是云南昭通绥江人,是一名货车司机,此事发生于2025年3月云南文山。起火的是一辆网约车,车上一共有5个人,1个人没救出来。自己烧伤的手目前还在恢复。视频显示,其手指上缠着绷带。
2月5日,文山州政法委工作人员告诉潇湘晨报记者,经了解,此事发生于2025年3月文山州砚山县,视频中白衣男子系一货车司机,当时驾驶货车违章倒车,导致该小车发生事故,车内有1人遇难,交警认定货车司机承担主要责任。虽然其事后赶来救人,但根据相关规定不符合见义勇为。该网友发布的视频不完整,没有表现救人前的事情,存在断章取义。
此事中,该货车司机作为事故责任方,事后救了3个人,其行为为何不构成见义勇为,有无相关规定?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姚志斗律师表示,见义勇为是向全社会传递乐于助人、善人善举受到法律保护的良好风尚,但同时我国《民法典》包括《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等对见义勇为行为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和审查认定。
姚志斗表示,见义勇为是指行为人在没有约定义务也没有法定义务的情况下,为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不受或者免受侵害,而实施的制止侵害、防止损失的紧急救助行为。
姚志斗表示,本事件中视频可能存在剪辑和片面的呈现,因为按照官方的说法,白衣男子是事故的主要肇事方,导致小车失控撞击着火。救人应是肇事司机的法定责任和义务,不符合见义勇为的法定前提。要认定见义勇为,该救人行为不能是职责要求或者有法定、合同义务的情况。
该货车司机如果不去救人,放任火的燃烧,其承担的责任是否会加重?
姚志斗表示,该货车司机作为事故主要责任一方,如果放任火的燃烧,不光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会加重自己的法律责任。
网约车司机作为车主,其也参与了救人,其能构成见义勇为吗?
姚志斗表示,网约车司机虽然也参与救人,但乘客与网约车平台及司机之间存在服务合同法律关系,也就是乘客付费用,司机应按照约定安全将乘客送至目的地,途中发生车辆事故尤其若是在自己承担过错责任情况下,救人保护乘客生命安全是法定也是合同约定义务,因此并不构成见义勇为。
潇湘晨报·晨视频 记者於广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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