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
共度平安祥和新春佳节
——致永春县全体市民的倡议书
广大永春市民朋友们:
新春佳节将至,阖家团圆、欢庆佳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燃放烟花爆竹曾是节日里的喜庆元素,但大量集中燃放不仅极易引发火灾、造成意外伤害,更会释放大量有害气体和颗粒物,严重污染空气环境、影响群众身体健康。为守护共同家园,让全县人民度过安全、健康、文明、祥和的新春佳节,我们诚挚发出如下倡议:
一
严守禁限规定 争做守法表率
请自觉遵守《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或限制在中心城区及重要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永政规〔2024〕2号),明确禁放、限放要求,依规安全燃放。
1.禁放范围: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传统村落、历史建筑、车站交通枢纽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重点防火区、高层住宅小区,以及桃城镇、五里街镇、石鼓镇各指定社区居委会所辖行政区域。
2.限放要求:限放区域为桃城镇万星公园、石鼓镇社山公园红线内;限放时间为除夕、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八22时至初九10时、正月十五6时至22时,其余时间禁止燃放。
3.合规燃放:限放区域内仅允许燃放200响(含)以下爆竹及燃放高度不高于3米的低硫无硫环保小型烟花;燃放时严格按说明操作,不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不妨碍通行;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需由成年人全程陪同;燃放后及时清理废弃物。
4.特殊报批:重大庆典活动需举办焰火晚会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须按规定报批,经县政府通告后方可实施。
二
推动移风易俗
勇做文明先锋
倡导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节庆方式,让年味更清新、有内涵。节日期间,可选择张贴春联、悬挂灯笼、布置彩灯、观赏电子烟花、播放喜庆音乐、互赠电子祝福等方式营造氛围;积极参与社区写春联、猜灯谜、民俗展演等文化活动,感受传统年俗魅力,让“少一点烟火味,多一些文化味”成为新春新潮流。
三
传播绿色理念 力做环保使者
主动学习禁限放政策和燃放危害知识,利用微信群、朋友圈等平台,向家人、邻里、朋友宣传规定,讲解燃放对环境和健康的危害,引导身边人理解支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员工、学生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响应倡议,带动全社会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理念。
四
加强社会监督 共做安全卫士
增强主人翁意识,主动参与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对违反禁限放规定的行为,及时善意劝阻制止;发现违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行为,第一时间通过“110”报警电话、“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119”消防举报热线举报,共同维护良好公共秩序和安全环境。
朋友们,守护永春的蓝天白云、平安祥和,是每一位市民的责任。让我们携手并肩,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禁限放规定,用文明之举传递温情,用实际行动守护家园,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永春、生态永春、幸福永春贡献力量!
祝全县人民新春愉快、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永春县应急管理局
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
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永春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2月
来源:永春生态环境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