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国防科工领域代表被罢免:制度监督向国之重器纵深延伸~

2026年2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十四届〕第十五号公告,正式终止周新民、罗琦、刘仓理三位全国人大代表的资格,其中罗琦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及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职务、刘仓理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同步撤销 。这则看似常规的公告引发广泛关注,不仅因为三位卸任者均为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的顶尖专家——中航工业原董事长周新民、中核集团原总工程师罗琦(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原院长刘仓理(中国科学院院士),更在于其背后折射出的国家治理逻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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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代表的履历堪称“国之重器守护者”的缩影。刘仓理深耕核武器物理实验领域数十年,曾带领部队级科研团队攻克多项核心技术;罗琦作为“华龙一号”等重大核电项目的核心推动者,长期主导核动力堆工程落地;周新民则在航空制造体系中牵头大飞机关键工艺突破,执掌过千人规模的技术团队 。他们均斩获过国家科技大奖,直到近期仍活跃在公众视野:刘仓理2024年6月才卸任中物院院长,周新民的简历2025年7月才从官网撤下,罗琦2026年初还出席过全国核能论坛。此次罢免既非换届更替,也未提及违纪违法,公告仅明确“按法定程序执行”,依据《代表法》《选举法》完成资格终止流程,凸显了程序的规范性与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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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罢免程序来看,此次事件呈现出鲜明的“属地负责”特征:周新民由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罢免,罗琦由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罢免,刘仓理由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罢免,再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告确认 。这一流程严格遵循法律规定——根据《选举法》,间接选举产生的全国人大代表,由选举单位的人大常委会行使罢免权,罢免案需经常委会组成人员过半数通过方可生效。这种分散式发起、集中式公告的模式,暗示问题可能并非源于顶层设计,而是聚焦于具体单位的项目管理、预算执行或军民融合推进等实操环节。正如人大代表罢免制度的核心精神所示,只要代表失去选举单位信任、未能履行法定职责,无论是否涉及违法,都可启动罢免程序 。

将此次事件与2023年底的代表资格调整相对照,更能看清监督体系的延伸轨迹。2023年12月,包括9位将军在内的多名火箭军及装备发展部系统代表被终止资格,监督重点集中在作战指挥链与战备能力建设 ;而此次则转向军工央企与国家实验室,覆盖科研生产链的“后方阵地”。从“能不能打赢”到“造得对不对、靠不靠得住、钱花得值不值”,监管逻辑的拓展清晰可见,意味着国防科技工业的全链条治理正在形成闭环。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罢免并非否定三位专家的专业贡献,而是对人大代表法定职责的重申。人大代表绝非荣誉称号,而是承载着监督国家权力、反映民意诉求的法定职务,即便技术再精湛、资历再深厚,若在履职中出现系统性失察、失管、失责,制度监督的“红灯”就会亮起 。国防科技工业关乎国家安全,任何环节的疏漏都可能引发连锁反应——一次数据偏差可能导致型号研发延误,一项采购违规可能影响整条产线安全,这正是对代表履职提出极高要求的根本原因。

针对“是否会寒科研人员的心”的担忧,实则混淆了专业贡献与履职责任的边界。真正深耕一线的科研工作者更能理解“规矩”的重要性:国防科技的突破既要敢闯敢试,更要守住程序底线。此次事件恰恰释放出明确信号:国家对战略科技力量的监督已从“结果导向”转向“过程与结果并重”,签字审核、进度管控、质量监督等“最后一公里”的履职细节,都将成为监督焦点。

三位代表的资格终止,并不意味着其专业生涯的终结,他们仍可在技术岗位上继续发挥专长。但这一事件无疑为所有承担公共职责的专家学者敲响警钟:在国防科技这一特殊领域,专业能力与法治意识、责任担当必须同向而行。从军队指挥体系到科研生产体系,从高层管理者到一线研究者,制度的螺丝正在越拧越紧,这种治理强化不是对创新的束缚,而是对国家核心利益的坚实保障。

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国防科技工业的稳定发展离不开技术突破,更离不开制度护航。此次代表罢免事件,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监督功能的生动实践——以法定程序规范权力运行,以精准监督保障战略落地,让每一位“国之重器”的守护者都始终牢记:权力源于人民,责任重于泰山,唯有守规尽责,方能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