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期调查发现,二手电商平台上有卖家出售“滋补生阳酒”“王炸男人酒”“人参鹿鞭酒”等“三无”自制泡酒,商品描述里使用“壮阳”“助勃”“喝了如狼似虎”等类似字眼,甚至一些露骨语言,宣称或暗示提升男性功能。一些自泡酒中还加入了淫羊藿、冬虫夏草等中药或保健食品原料等非药食同源成分,涉嫌违法添加。
随着国人日益重视养生,养生酒赛道“新品”频出、乱象丛生。比如最近针对女性群体销售的“姨妈(月经)神仙水”的劲酒登上热搜,针对成年男性的养生酒也不少,这类酒宣传很生猛,如“是男人该喝的酒”“喝了如狼似虎”等等。这不免对部分男性消费者产生诱惑力。然而,记者调查发现,这类酒属于自制的“三无”产品,问题不少。
这类养生酒其实在白酒中加入了含有“壮阳”成分的中药材。在我国民间,中药材泡酒早就不新鲜了。显然,个人自制自用养生酒,对他人健康无害,这是可以的。但公开在网上销售这种酒是不可以的,一则,不符合我国中医药理论;二则,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和相关文件规定;三则,配制不当的话会对消费者身体健康有伤害。
比如,如果卖家宣传的“够劲够猛”属实,如专家所说,如果(壮阳药)加得过多,反倒容易导致阳气过亢,引动相火,或者导致阴津受损,从而变生他证。再如,有些药物不适用于某些体质或者具有某种证候的人群,而卖家却没有对症销售,消费者盲目使用也会带来疾病风险。从某种程度上而言,这种“男人该喝的酒”,其实在伤害男人。
从法规角度来看,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中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即药食同源原料,但不得添加药品;列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原料只能用于保健食品生产,不得用于其他食品生产。反观这种自制的养生酒,无论是违法添加部分中药材,还是未取得资质并销售“三无”食品,已经涉嫌违反了前述法律规定。
另外,还涉嫌虚假宣传。根据《广告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普通食品不得声称保健功能或疾病治疗功能,但这类产品表述明示或暗示壮阳、增强性能力,超出了宣传边界,涉嫌构成虚假宣传。因此,必须坚决依法整治违规宣传、问题产品,以净化网络空间、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男性消费者也要补足健康知识短板,擦亮眼睛。
这种“男人该喝的酒”之所以敢公开销售,除了受到利益驱使外,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相关二手电商平台未能“守土”尽责。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十三条规定,网售商品应当符合保障人身安全要求,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平台应该对卖家资质和商品质量进行审核、巡查等。但相关二手交易平台失守了。
对此,既需要消费者依法维权,以追究平台连带责任的方式,倒逼平台履职尽责,也需要各地有关部门依法约谈平台,或者直接开出罚单,督促平台弥补管理缺失。作为男性消费者,如果对壮阳类药品有需求,应该直接到正规药店购药;如果有必要先就医再用药,应该上正规医院,切忌随意购买、使用这种缺乏安全保障的网售、自制养生酒。
另外,针对女性群体、老年人群销售的自制“三无”养生酒,也要同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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