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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临近,年味渐浓,不少市民已经开始准备烟花爆竹增添节日气氛。但在长春,如果你想在四环路以外区域燃放烟花,有哪些必须注意的安全守则?

长春市公安局提醒市民

安全燃放,记住这几点:

选择空旷场地,规范操作

保持足够安全距离

如果烟花未燃或中途熄火

别急着上前

等待至少15分钟后再处理

确保安全

1

这些行为,千万不能做

禁止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烟花爆竹

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阳台、楼道燃放或向外抛掷;

不得妨碍行人、车辆正常通行;

禁止其他危害他人人身与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

2

这些地点,全域禁放

根据《长春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即使在四环外,这些场所也一律禁止燃放:

山林、园林、绿地、水源地等生态保护区与重点防火区;

铁路沿线、输变电和输油(气)设施安全保护区;

国家机关、广播电视台、报社、电信、邮政、金融机构;

集市、商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

高层建筑、房屋密集区、停车场;

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加油站、加气站;

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

城市桥梁、地下通道及其他地下空间;

档案馆、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区域。

3

还有这些情况,也不能放

遇6级以上大风或中度以上霾天气预警时,全市禁止燃放;

未经公安机关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焰火晚会等大型燃放活动。

春节是团圆喜庆的节日

安全是快乐的基石

遵守燃放规定

既能享受传统年俗

又能确保家人平安

度过一个

安全、祥和、快乐的新春佳节

◆来源:长春市应急管理局、长春晚报融媒体记者 侯丹

编辑:孙懿辞

初审:梁爽

复审:曹光宇

终审:臧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