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美国统治集团可以说是应有尽有,什么东西吃不到,什么享乐搞不了,为什么会动吃人的想法呢?其实,西方人有着悠久的吃人历史,人家不会把吃人当做什么禁忌。
欧洲人在中世纪更是把吃人这个行为玩出了花。在当时,“吃人治病”是医学界的主流共识,也就是所谓的“尸体疗法”。欧洲的贵族、医生和教士们坚信,把干尸磨成粉吃了,能治疗痛风;喝了人血,可以激发士兵的勇气,还可以让人重获青春。至于拿人头骨泡酒,喝了就能延年益寿,包治百病。
法国国王弗朗索瓦一世、英国女王玛丽一世,这些历史书上光鲜亮丽的君主,都是“尸体疗法”的忠实拥趸。英王查理二世,则随身携带人头骨泡的酒,隔三差五就要喝一口。欧洲的贵族老爷们对木乃伊趋之若鹜,以至于一度把市场上的木乃伊都吃光了,甚至催生出了拿刚死不久的尸体假冒成木乃伊的产业。之前牢A说,美国现在存在“尸体期货市场”,可以提前找买家订货。其实这个市场,早在中世纪就诞生了。在当时,吃人甚至都是贵族的专利,一般老百姓还不配吃呢。
甚至到了启蒙运动时代,伏尔泰、卢梭这些大谈天赋人权的思想家,甚至都同意通过人相食的方法,来解决人口爆炸的危机。
进入近代,随着工业革命带来了物质丰富,以及医学的进步,明面上的“吃人治病”终于慢慢消失了。但是,这并不代表这种冲动消失了,它只是转入地下,变成了一种更加隐秘、更加变态的阶级特权和身份象征。
这其实就是咱们所说的投名状,大伙一起出过丑,一起干过恶心的事情,一起攥着对方的把柄,那大伙就都是自己人了。在尔虞我诈、刀光剑影的政坛商场,想要达成合作,那最好的办法,可不就是互相攥住对方的把柄吗?所以美国的政商统治阶层,也需要搞自己的“兄弟会”。
对于还在读书的大学生,投名状可能是偷东西、搞恶作剧;但对于那些已经掌控了世界的西方政商大佬来说,偷东西太掉价了。你说比尔·盖茨跑到那个街区去偷东西,大伙也不会信啊。还是得搞这种极端罪恶、极端扭曲、极端变态的行为——玩弄女性,乃至吃人,才够分量,能够形成约束。
说实在的,现在西方的这些部长、议员,和当年欧洲的贵族老爷、封建领主,有什么区别吗?他们只是把城堡换成了摩天大楼,把骑士的盔甲换成了高级定制的西装,剩下的什么都没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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