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身份证、火化证明一一摆开,银行柜员审视后却告知伍先生,这些材料无法证明他与父亲的法定继承关系,十五万元存款依旧无法动用。
江西九江彭泽县的伍先生近日遭遇了继承困境。他的父亲去世后,留下了15万元银行存款。父亲后事急需用钱,遗体还停放在殡仪馆,但当伍先生带着身份证、户口本及父亲的火化证前往银行时,取款请求却被拒绝。
银行方面表示,根据规定,提取超过5万元的已故存款人存款,必须提供继承权公证书。伍先生对此无法理解,认为银行是在故意刁难。
一、 “我爸是我爸”为何需要公证?
伍先生遇到的困境,核心在于金融制度对大额遗产继承设置了特殊程序。
根据2024年6月1日起实施的新规,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同一银行不超过5万元)的提取手续被简化,第一顺序继承人无需公证即可办理。但当金额超过5万元时,银行便会严格执行原有规定,要求提供继承权公证书。
银行这么做的主要原因是无法自行判断继承权的完整归属。户口本虽然能显示亲属关系,但可能存在信息不完整的情况。
比如,已故存款人是否有其他失联的子女?配偶是否健在?父母是否还在世?这些都可能产生其他合法继承人。如果银行仅凭部分材料就将存款支付给一人,事后可能面临其他继承人的法律追责。
在另一起类似案例中,广东的蓝女士因无法提供生母信息而无法办理继承权公证,最终通过法院诉讼才确认了继承权。这也侧面印证了银行要求公证或法院文书,实质上是为规避自身风险。
二、 银行拒绝有依据吗?
银行的做法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主要基于以下两点:
政策层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风险防控层面,银行作为存款保管方,必须确保资金支付给合法的权利人。在无法确认全部继承人的情况下,要求通过公证或诉讼程序明确继承权归属,是行业普遍的风险控制措施。
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起类似案件的判决中指出:“银行规定本身是为了防范风险,但风险防范不应过度转嫁给储户。”这句话精准点明了此类纠纷的核心矛盾。
三、 不想公证怎么办?
如果继承人因各种原因无法或不愿办理公证,法律上提供了其他替代途径:
最直接的方式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继承人可以起诉银行要求支付存款,或者在继承人有争议时提起继承权确认诉讼。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具有法律强制力,银行必须执行。
诉讼方式的优势在于,法院有调查取证的权力。在前述广东蓝女士的案例中,当地法院依职权向民政部门调查了其父的婚姻状况,最终判决银行支付存款。
也有部分继承人尝试通过已知密码,在ATM机上分次提取。但这种方式存在后续法律风险,如被其他继承人追究,可能需要返还钱财甚至承担法律责任。
伍先生将经历发到网上后引发热议,银行两次协商未果,他父亲的遗体仍停放在殡仪馆。 有网友评论:“公证制度是为了保护所有合法继承人的权利,而不仅仅是方便某一个人取款。”
也有网友表示:“在急需用钱办理丧事的情况下,制度应该更有温度,提供绿色通道或临时解决方案。”
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农村中小银行最迟在2025年底前落实小额存款简化提取政策。伍先生的困境揭示了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在金融安全与人文关怀之间,制度应如何更好地平衡?当家庭急需用钱办理丧事时,能否有更灵活的处理方式?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