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厅(检察侦查厅)厅长王光月做客最高检厅长访谈。

“两高两部”《关于规范判处监禁刑罚罪犯交付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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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光月说,《意见》对交付执行和检察监督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对于看守所不予收押的,《意见》第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理由不成立的,应当分别向公安机关、看守所出具书面意见。公安机关再次送交时,看守所应当收押。”对于监狱不予收监的,《意见》第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理由不成立的,应当分别向公安机关、监狱出具书面意见。公安机关再次送交时,监狱应当收监。”他提到,《意见》实施以来,全国检察机关相关业务部门及时了解掌握收押、收监情况,依法开展监督工作,边工作、边调研和解决问题,一批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的罪犯被依法收押收监交付执行。

一是加强协作配合,积极有序推进。加强与有关政法单位的协作配合,推动完善刑罚交付执行工作机制,江苏、安徽、广东等13个省级人民检察院单独或者联合相关政法单位开展专项活动。

二是结合本地实际,采取针对性措施。山东省人民检察院通过案件评查、问题核查等措施,重点解决老弱病残罪犯和拘役罪犯收押收监难题。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构建“清理纠正+检察监督+线索移送”工作模式,以问责追责强化监督刚性。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建立常态化清理纠正监督机制,推动交付执行工作动态管理。

三是落实“派驻+巡回+科技”监督机制,提升监督质效。派驻检察室发挥阵地作用,对于看守所、监狱不予收押、收监理由不成立的,出具书面意见800余份。最高检及省级人民检察院在组织跨区域交叉巡回检察时,将判处实刑罪犯交付执行作为检察重点。有的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发现并纠正判处监禁刑罪犯未交付执行问题。

他说,各地检察机关根据《意见》规定,依法监督办理了一批交付执行疑难复杂案件。

比如,张某因贩卖毒品罪、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三个月,欲借患病且吞食异物逃避处罚,四川省筠连县检察院加强与公安、卫健等相关单位对接,共同研究解决交付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监督看守所、监狱做好收押、收监工作,张某现已被送交监狱执行刑罚,有效杜绝罪犯以体内有异物为由逃避刑罚执行,促进“应收尽收”,切实维护刑事裁判的公正和权威。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