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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安徽交运集团安庆汽运有限公司望江分公司被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皖池东交罚﹝2026﹞10000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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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处罚信息显示,安徽交运集团安庆汽运有限公司望江分公司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许可的起讫地、日发班次下限和备案的途经路线运行,在起讫地客运站点和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点(以下统称配客站点)上下旅客。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一)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或者不按照规定的线路、日发班次下限行驶的,东至县交通运输局作出上述行政处罚决定。
天眼查信息显示,安徽交运集团安庆汽运有限公司望江分公司(曾用名:安徽省交通集团安庆汽运有限公司望江分公司),成立于2000年,位于安徽省安庆市,是一家以从事道路运输业为主的企业。该公司的总公司是安徽交运集团安庆汽运有限公司,而安徽交运集团安庆汽运有限公司是由国有独资企业安徽省交运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控股。
来源 | 信用安徽、天眼查
编辑 | 王常钰 责编 | 陈潇 审核 | 刘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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