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电瓷公告,董事兼副总经理陈灵敏持股29.62万股占0.0681%,拟自公告后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减持不超74000股占0.0170%;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李军持股28.12万股占0.0647%,拟同期以集中竞价减持不超70000股占0.0161%。合计拟减持不超14.4万股占0.0331%。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大连电瓷公告,董事兼副总经理陈灵敏持股29.62万股占0.0681%,拟自公告后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减持不超74000股占0.0170%;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李军持股28.12万股占0.0647%,拟同期以集中竞价减持不超70000股占0.0161%。合计拟减持不超14.4万股占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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