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早已竣工交付的工程项目,一批年龄均在50岁以上、最大者已70岁的农民工,一笔拖欠时间长达五年、总额超过300万元的工资——在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十七冶公司”)承建的山东济北生命科技产业园项目中,这样的冲突现实依然悬而未决。年关将至,26名农民工再次发出质问:我们的血汗钱,今年还能拿到吗?
近日,市民董先生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反映,包括其在内的26位农民工,在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参与十七冶公司总包的济北生命科技产业园生命医药基地A区项目建设,工资至今未结。据反映,多数人被欠薪12万至13.9万元不等,合计约300余万元。这些工人多来自济南周边农村的普通家庭,有人因突发交通事故、子女上学等急用钱,长期讨薪无果已影响其基本生活。
漫长的五年里,工人们多次向区劳动监察大队、信访办等部门求助。2025年9月,济南市济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要求直接用工方山东领超建筑有限公司支付工资,而总承包方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先行清偿责任。然而,裁决并未换来工资。据反映,十七冶不仅拒不支付,其员工甚至在后续沟通中与农民工代表发生推搡冲突。
项目竣工五年未结算
分包方称“被拖欠600万余元”
据了解,涉事项目由十七冶公司总承包,山东领超建筑公司(下称“领超建筑”)具体组织施工。项目于2020年12月完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但核心矛盾在于,十七冶与领超建筑之间的工程结算迟迟未能完成。
领超建筑项目负责人董经理表示,该项目运作模式特殊,是“先干后招标”。施工半年后招标,结果中标价远低于初期约定,但因已产生投入,只能被动接受。项目完工后,公司多次申请结算,但十七冶以“质量瑕疵”“材料问题”等理由拖延,拒不支付尾款及退还履约保证金。“扣除各项支出,他们还欠我们600多万元工程款。我们实在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董经理说,“我支持农民工维权,我们也没办法。”
仲裁胜诉后遇起诉
法律维权路漫漫
26名农民工的委托代理人、山东强将律师事务所冯律师指出,仲裁裁决明确了十七冶的先行清偿责任,但该公司不服裁决,已向济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抗辩理由包括“超过诉讼时效”、“农民工非项目工人”等。
冯律师认为这些抗辩不成立:其一,五年来工人们持续通过12345、多级信访(含赴京)等方式维权,已构成时效中断;其二,工人们经领超建筑施工员介绍入场,工种明确,且有公司盖章的工资表为证。冯律师表示,十七冶作为总包方和国有企业,负有工资支付监管责任,其诉讼行为客观上拖延了问题的解决。“依目前看,农民工短期内难以拿到工资。”部分工人情绪激动,生活陷入困境,存在采取极端行为的风险。
业内指其“利用优势地位”
类似纠纷非个案
据山东建筑行业部分企业反映,类似问题并非孤例。十七冶在山东与多家本地建筑公司合作时,被指利用其国企优势地位和合同条款(如约定争议须在其总部所在地安徽马鞍山诉讼),常采取拖延结算、苛扣押款、提起程序性诉讼等手段,加剧了合作方与农民工的维权难度。
据公开资料显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是国有企业,总部位于安徽省马鞍山市,在青岛设有山东分公司。公司主营业务包括EPC工程总承包、装备制造及钢结构制作、房地产开发三大板块,具备多项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设计资质。业务范围涵盖房屋建筑、冶炼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等领域。
证券之星消息,根据天眼查APP显示,2024年近一年内以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为当事人的历史开庭公告有146则,其中案由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公告以50则居首,其次为“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有19则,“劳务合同纠纷”有11则。历史开庭公告(前20条)如下:
另外,网络上关于中国十七冶集团的投诉、诉讼等信息近几年持续有相关信息记录。
26位农民工,300余万“血汗钱”
他们在等一个“薪”年
“身体不好,家庭很困难,确实需要用钱。快过年了,只希望能赶快拿到工资。”农民工董先生的话,道出了26个家庭的共同期盼。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明确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当仲裁裁决已下,国企责任已明,这笔拖欠五年的工资,究竟还要让这些劳动者等待多久?
截至发稿,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未获得十七冶公司就此事的具体回应。春节将至,齐鲁晚报·齐鲁壹点将持续关注此事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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