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中院二审维持原判,兄弟俩为老宅补偿拿180万被定敲诈,历史账本却没人敢翻

2026年2月6日,山东淄博中院二审结果出来了,宋某国和宋某全兄弟俩,一个被判十年,一个被判七年,还要退赔180万元,事情要从1998年说起,那年他们家老宅被拆了,母亲领了4269元补偿款,兄弟俩一直觉得钱没给够,后来反复去信访,想要个说法。

宋某全以前担任西山社区居委会副主任,算是半个体制内的人,宋某某生于1955年,多年担任社区党总支书记,负责管理集体资产,现在已退休,拆迁时他仍在职,两人原本是邻居,逐渐形成一方掌握权力、另一方求助困难的关系,兄弟俩表示,当年补偿不公开透明,并怀疑宋某某曾经改动过集体账目。

2020年11月,宋某某突然转给他们180万,没签协议也没说明这笔钱的用途,当时没人报警也没人提出疑问,到了2023年7月,他却报案说自己是被逼迫的,检察院最初以寻衅滋事罪起诉,但到2025年1月罪名改为敲诈勒索,这一变化很关键,整个案件的性质完全改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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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指出,有关部门早就回应了他们的要求,他们还用举报来威胁宋某某,让他感到害怕,这就构成了敲诈行为,但律师认为,信访是合法权利,那180万元更像是私下和解的钱,是宋某某主动支付的,动机让人怀疑,我觉得一个退休老干部真的会怕被举报吗,还是担心旧事重提会牵扯出其他问题。

1998年的补偿标准是否合规,一直没有人去查证,转账过程没有凭证,连一个见证的人都没有,信访过程中有没有干部口头答应过什么,这些全都没有记录下来,现在只靠一张判决书来定性整个事情,总觉得缺了一些关键的东西。

宋某全的女儿准备提出申诉,她的律师坚持认为她没有罪,宋某某本人一直保持沉默,既不认错也不解释,社区里的其他居民也都默不作声,这种事在基层很常见,老账没算清楚,新法律又难以适用,最后只能靠法官自己判断。

当有人把"你当年答应过"和"大家心里都明白"这种话强行当作证据链的一部分,过去靠人情和面子维持的民间规则就被法律撕开了口子,但撕开之后出现的不是更完善的制度,而是更多说不清道不明的模糊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