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京法网事”微信公众号消息,2026年2月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容军受贿案,对被告人容军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追缴其受贿违法所得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编辑:刘英銮
一审:马慧丽 二审:孙瑞永 三审:管延会
来源:京法网事
据“京法网事”微信公众号消息,2026年2月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容军受贿案,对被告人容军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追缴其受贿违法所得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编辑:刘英銮
一审:马慧丽 二审:孙瑞永 三审:管延会
来源:京法网事
热门跟贴